但不管多精密的作案现场,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丁远森在向自己朋友那个心理医生请教的时候,他曾经告诉过自己:
“凡两个物体接触,必会产生转移现象,即犯罪现场调查中,凶犯必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简而言之,凡走过,必留痕迹!”
这就是后来刑侦人员奉为经典的“罗卡定律”!
“我”留下的痕迹就是,凳子倾倒的方向,以及没有合拢的那块木板!
如果凳子倾倒方向可能是偶然的,那么结合到碗橱里的那块活动木板,丁远森基本可以断定:
陶承西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谋杀的!
那么,凶手暂时可以确定是这个形象了,陶承西呢?
丁远森迅速又转换了自己的身份:
现在,自己就是陶承西。
“我”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人会杀死自己。
我把保存的秘密告诉了凶手,我会不会给自己留下后手?
假如有,我会把东西藏在哪里?
碗橱底部藏的很隐秘。
那么我会不会用同样的手法来藏另外一个秘密?
假如有这个秘密的话。
按照惯性思维,我会同样采取藏在碗橱底部的办法。
丁远森翻遍了整个碗橱,再没有其它的发现了。
是自己想多了吧,秘密已经被凶手带走了。
可是……
丁远森看向了挂在碗橱边上的那个筷筒上。
里面放着几双筷子。
丁远森拿下筷筒,倒出了里面的筷子。
然后,他看向了筷筒底部。
他忽然用力砸碎了筷筒。
丁远森笑了。
筷筒的底部,同样多加了一层。
里面,藏着一张折叠起来的纸。
他小心的打开了纸。
居然是一张当票。
是“通盛当铺”的当票,典当的是一块表。
又是表。
丁远森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那天,徐满昌就是死在了赎回手表路上的。
典当期是一年。
丁远森看了一眼典当金额,不低。
陶承西这样的人,是不会,也没钱去买这么一块价格昂贵的好表的。
一定是从哪里弄来的。
换成是自己,典当了就没准备拿回来。
可他却典当了一年,摆明了是要拿回来或者延长当期的。
为什么?
手表能够有什么证据?
丁远森收好了当票,收拾了一下现场,把砸碎的筷筒和筷子一起带了出去……
……
康华贵推开门走了进来。
那天杀死了陶承西,会不会留下什么证据?
康华贵总有一些不定心。
他觉得自己做的已经很隐蔽了,几乎没有破绽。
可他忽然想起,自己走的时候应该把碗橱里的那块木板带走的。
万一被人发现会不会有人猜测到什么?
康华贵必须要再回来弥补一下。
他抽出了那块木板,正想离开,目光落到了碗橱一边。
不对,这里之前是有一个筷筒的。
现在筷筒呢?
难道来办案的,拿走了筷筒?
筷筒里隐藏了什么秘密?
陶承西还给自己留了后手?
陶承西死后,是力行社的人第一个赶到现场,仔细检查了一下,才让巡捕房接手的。
也没听说力行社的那些人带回筷筒啊?
不对,不对,一定有什么事自己疏忽的。
那个筷筒也许会要了自己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