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章,枪毙野兔子(1 / 2)苏家屯的变迁首页

坷垃那一杆土装春夏秋冬都不离他的手,他用土装打树上的鸟,山上的兔子或獾,但往往打不准,那动物总是在他的枪口下逃跑,有时他便让他的狗去撵那些地上的动物。

每当我们看见坷垃扛着枪就象看见了电影里的英雄,总不声不响地尾随他走一段路程。

因为他有枪,他会打枪,康大功就让他有了一个特殊的身份,让他常年给队里看庄稼和桃园,在当时的农村这是一种人人羡慕的职业,社员们做的活计他是不参加的。

那时的麦天全队劳力几十个人都集中在一块儿地里从四面围住一块儿麦子割麦,当人们越聚越近,麦子的范围越来越小,这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个奇迹,那一块儿麦地里藏着的野兔子就会因活动空间的变小突然爆发“突围”,上窜下蹦,人们便会不顾一切的围追堵截。

这时,坷垃总是远远地站在一边手持那杆土装做射击状,若哪一只野兔子冲出了包围,他就大声嚷嚷:“不要撵了,不要撵了,叫我用枪打”。

那天,我和苏老二各自掂着一罐水往地里送,康素贞依然跟在我俩的身后,当时正赶上坷垃在吆喝:“不要撵了,不要撵了,叫我用枪打”。

我们站在一边不敢近前,坷垃端起土装瞄准,那枪口随着兔子运动的轨迹在移动。

“咚”,坷垃开枪了,一股青烟飘上天空,兔子跑的更欢势了。

坷垃的枪声就像兔子的冲锋号,它拼命的朝下面一块儿地里跑去,那块儿地里的人们便炸了锅一样截那兔子,兔子看见前面又有一大群人在截它,突然一掉头又拐了回来,坷垃急的直跺脚,因为他那土装里没有子弹了。

那兔子一下子又钻到上面这块地的人群中,因为跑的时间长了没劲儿了,很快被人摁在地上逮住了。

没有逮住兔子的人很快散开都去干活了,逮住兔子的人原来是坷垃的孩子,他掂着那只野兔子的两只耳朵走到他面前说:“爹,我得干活,你用绳子栓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