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此时在成都,你会特别想看八月十五的明月,我也是如此。
可惜今天儿天空不光乌云密布,寒风凛冽,还略显喧嚣,吵闹。
都说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像是迟暮的老人般一点一滴的慢慢做着事情。
但我在双流这里并未曾感受过这等慢生活,许是因为双流初建没多久,还没步入老年了罢。
为什么会选择来成都,想来大多数人都是想感受这里的慢生活节奏。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首成都,我就是因为这首歌才选择来此。来此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而现代人的快乐,莫过于生活节奏变慢,变安静,没那么急躁,紧凑。
可惜我选错了地儿,我应该搬到距离市中心近一些的位置,这样才能好好的感受生活。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今年才二十四啊。
这得从我的经历说起,不过这说来话长,这里就不细表了。
若是以后有机会,我会以我为蓝本,再写本书。
正因为我有这等经历,所以我非常赞同钱海所说的话。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冷语也很赞同,他点了点头,“啤酒跟食物我去找来,你把邓思明看好就行。”
钱海可谓是大喜,“要是再有几个美女就好了。”
“想多了。”
黎乡市的夜晚寂静无声,既没有虫鸣,也没有鸟叫,更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
天空也清澈,万里无云,繁星星星点点布满整片天空。
明月在众星的簇拥之下,发出亮光。此刻的亮光不再是死人脸那样的惨白色,而是银光色,仿佛一层薄银粉铺满大地。
这样的场景颇有种:凝视地上霜的既视感。
篝火旁的钱海烤着肉串,扭头看向窗外月光点缀的黎乡市,轻叹了一声。
“我们刚来黎乡市就遭到如此重创,而我们目的地是几千公里外的北海市,这余路还要走多久啊。”
冷语看着左手手臂上的五十道清晰可见的血痕,回答钱海道:“或许会很久。”
“未知的事情,谁有预料得到呢?”
俩人说话的功夫,邓思明醒了。
“冷哥。”
“嗯。”
“钱哥。”
“嗯?叫海哥。”
钱海嘿嘿一笑,从床底下扒拉出一桶5升的桶来,摆在篝火旁。
桶里装着白色的液体,散发着阵阵奶香。
“哥特意给你留的。”,说着钱海拿出一个碗来,给邓思明倒了一碗。
冷语眉头微挑,倒也没多说什么。他又不会跟邓思明抢奶喝,他不明白钱海为什么藏着掖着。
邓思明很是感动,不过并没有直接喝,而是递给了冷语。
“冷哥你最辛苦,你喝。”
还没等冷语说话,钱海就愣住了。
“我这尼玛有种给别人养媳妇的既视感。”,钱海怒斥:“给老子拿回来。”
冷语笑了笑,把那碗奶退回邓思明手上。
“你又不是不知道,丧尸恢复能力是很强的。”
邓思明这才喝钱海给他藏着的奶。
“还别说,医院除了费用高之外,还真是个好地方,有肉有奶,适合调养。”
三人经历大难,相处得格外融洽温馨。
很少露出真笑的冷语,也笑了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