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
收了铺子之后,程咬金带着众人去了酒楼好好搓了一顿。
至于肥城四恶,对现在的日子很是满意。
他们现在也算是安居乐业,有吃有喝,谁还会想去做那些恶事。
而且,对于排队这个事,换了别人,还真可能会乱。
但是肥城四恶可不是好惹的,不好好排队,一点也不惯着。
程咬金的百货超市价格都比较亲民,而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他们不排队,就没得买,所以也算是良性循环。
而且有这哥四个坐镇,根本没人敢来找麻烦,除了眼红什么也做不了。
吃饱喝足,第二天一早,尤俊达驾着马车,先走一步。
因为秦叔宝得押着犯人,他只能徒步。
一路上,每次路过一个酒家或者客栈,程咬金都会下来休息,顺便帮秦叔宝探查情况。
见安全之后,会给秦叔宝在门口,留下记号。
“站住,别跑!”
就在尤俊达驾着马车行驶的时候,只见一旁的树林里传来一道叫喊声。
同样坐在马车外面的程咬金,侧头望去,只见一人在树林中穿梭,在他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受伤的衣衫不整的女人。
在这人的后面,最起码有十几人疯狂的追赶。
“咬金哥,这人背着人还能健步如飞,轻功很是了得啊,不过,看上去好像面熟啊!”尤俊达说道。
“是飞毛腿,朱逊,快去帮忙!”
“吁……”
程咬金说完,尤俊达勒停了马。
抄起放在旁边的五股托天叉,下了马车就奔了过去。
程咬金跟在旁边,眼看朱逊距离他们也就五十米远,大喊一声:“朱逊,这边……”
朱逊只顾奔逃,突然听到一声喊,抬头忘了过去。
见到两个孩子,先是一愣,随后脸色一喜。
“有救了……”
朱逊对背上的女人说了一句,迅速调转了方向。
双方汇合一处,程咬金说道:“发生什么事了?”
“小程爷,后面那帮人,是花柳山的马匪,我原本上山砍柴,恰巧遇到那帮人对这姑娘用强,我看不过去,打翻了一人,带上她就跑……没想到会遇见你们!”
程咬金皱了皱眉,打量着朱逊背上的女人。
这女人把脸埋在了朱逊的后背,始终不敢抬头。
不过从她那凌乱的头发以及被扯成布条的衣服来看,若不是朱逊及时相救,这姑娘的贞洁算是完了。
“花柳山?这帮畜生,把绿林的规矩忘的一干二净。”尤俊达愤怒的握着五股托天叉。
“花柳山也是绿林的人?”程咬金问。
“不错,他们当家的名叫寻花柳,是一个白面书生的打扮,上次白青林纠结各山头当家去聚义庄的时候,他们没去,不过我知道这个人,我爹曾经差点杀了他,就是因为他坏过规矩,没想到还真是死性不改!”
尤俊达话音刚落,后面追赶的人也到了近前,呼啦啦十几个人瞬间把程咬金等人包围住。
程咬金四下观望,果然看到一个白面书生的打扮,手里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拿着一把折扇。
“朱逊,你还真是飞毛腿,跑的可够快啊。”
寻花柳说完,看向了尤俊达和程咬金:“你不是吧?让两个小屁孩帮你出头?你说你出了跑的快,还有个屁用?”
朱逊冷哼一声:“单挑,你还真未必是我的对手。”
“跟我们大当家的单挑?你配吗?”
“朱逊,我们花柳寨跟你井水不犯河水,你最好别多管闲事,否则,爷爷们就让你的飞毛腿变成瘸腿!”
“哈哈哈哈……”
花柳寨的喽喽仰面大笑。
“一帮畜生……”尤俊达面色一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