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尸,在网络上有一个凄美的别名,叫,是一种性欲倒错障碍。个体对没有生命特征的尸体,表现出了冲动。对活人他不感兴趣,对死人,可以任由他摆弄的死人,有着变态的欲望。
无疑,那是因为活人不好掌控,在活人面前他还会自卑,曾经遭受过的挫折让他在活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转而对静止的物体,产生了强烈的冲动。
恋尸癖就跟恋物癖一样,冲动对象都是没有生命的物体。
我深信凌云木花了这样大的篇幅来描述这样一件事,绝对不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很快就打电话给了谭正新,现在,他必然有求于我。
“谭队,别来无恙吧。”
“呵,项少奋斗在第一线,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啊?”
“笑话,下岗的人,怎么会没空?如果谭队不嫌弃,我可以天天打电话给你!”
“免了!什么时候过来喝杯茶?支队的龙井还是挺地道的。”
“好怀念,但还真不行,证人他需要我。”
“入戏太深。”
“谭队可别笑话我!你身为刑警队大队长,日理万机,但有些东西依旧是鞭长莫及,在大是大非面前,谭队应该具有大海般的广阔胸怀!不是吗?”
“是呀,不得不佩服,在六一三案上,你那种贴身护卫式的探案手法,确实管用。爱国跟我提起过,你有新的发现?”
“必须的!而且超出你想象。”
“可否透露一二?”
“呵,那就要看谭队你,用什么来换了。”
我挂断电话,嘴角还挂着得意的笑,忍不住摸了摸凌云木的头,“真乖!木木,我们一起抓坏人好不好?”
他无声地打了个哈欠,两只眼睛快要合上了,眼看就要倒下去睡着。
我轻抚着他的发尾,感受到脖颈纤细,皮肤凉凉的。
“虐猫?死猫?”忽然我脑子里打了个激灵,凌云木最后那篇日记,不就是写在路上遇到一只死猫吗?
我连忙找出最近的那本日记本,翻到了最后那篇,细细地读了一遍。
“这个城市秋意渐浓,但眨眼即逝。在我的记忆中,它没有过浓烈的秋意,像抓不住的流光,昨日还是炎炎夏日,明日就该穿上外套了。
“人们对事情的适应总要有个过程,它为何如此粗暴呢?为何不愿意多停留几天?
“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只死猫,被扔在垃圾桶旁边,跟垃圾混为一体。它的身子那么小,我几乎看不到它流下的血液。它是怎么死的?”
我合上日记,人还伫立在秋意渐浓的街头,看着那个死去的小生命。字里行间渗出来的惆怅之情,像江南的雨雾飘飘转转的,竟是无限的柔情绕人心间。
我走到床边,看他五体投地的睡姿,将心脏整个贴合着床铺,犹如刚出世的婴儿。
那一句“警察叔叔……我杀人了……”让我找到了他,不能再早一点,也不能再晚一点。
谭队很快就给我答复了,让我以编外顾问的身份回到刑侦支队协助侦破六一三案,没有工资只有补贴。
为了侦破六一三案,我需要警方的帮助,至于其他的都是小事。我让他着手去调查一个小时候尿床、虐猫的人,这个人现在或许是个恋尸癖。
“你要什么?”
“我要月华孤儿院的全部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