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走江湖的商队来说,马匪是他们的噩梦。
无论是大漠,还是戈壁,即使是绿意盎然的江南野外,只要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就有马匪的存在。
他们往往一次出动几十人,在外游荡。一旦发现人数不多商队,就能以几倍的人数优势,烧杀抢夺。
只要是抢夺,就免不了冲突。只要有冲突,就免不了杀人。
一旦开了杀戒,杀一个还是两个,并无区别。
就像一个嗜酒之人开了一坛好酒,不把它喝空,就不会罢休。
刘阿五若不是追逐逃走的羚羊,也不会躲过一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是不会被嗜血的马匪放过的。
“马匪一旦得手,就会转移阵地。不过,他们不会走太远,他们一定在不远的地方,一边清点我们的财富,一边喝酒庆祝。”
刘阿五咬牙切齿,他死死抓住缰绳,两腿夹紧马肚子。
程仕说得没错,他太小了,又小又矮,即使踮起脚尖,脚掌也够不到马镫。
但是他依旧努力地骑马。他不能停下奔袭的速度,因为一旦马匹放慢脚步,他就看不见程仕的后背了。
已经被李阿五知道会术法的程仕,也放开了手脚,运用疾走术,在戈壁上如风般前进。
程仕的脚步,和马匪离开的凌乱脚步平行而走,像是一条小溪,傍着一条大河流淌。
虽然李阿五吃力地紧跟在后,但是程仕显然没有使用全力行走。
在戈壁里,气候干燥,他需要时刻注意保持真气的平衡。
因为他也不清楚,那些游荡于戈壁的马匪,是何等水平。
如果这是寻常强盗,那就不足为惧。
就算是尹家,庄几百人的部曲,在他面前也贱如蝼蚁。
如果其中有几人颇有能耐,或许再厉害一些,碰见几个半人办妖的东西,恐怕就不是那么好对付了。
毕竟,在洛城的家中,他差点被那白骨妇人夺去了性命。
“程道士,你慢些走,我的马快跟不上了!”李阿五高声大喊。
“程道士,我的心跳有些加速,我快要跌下马了!”
李阿五的嗓子,本就因之前的哭喊而嘶哑不堪,这会儿骑马迎风高呼,夹着细碎尘土的风灌进口里,使他愈发干渴。
他本来就长得小,没力气,因为腿踩不到马蹬,所以他骑马很费力。
可是,他突然一勒马,停下了。
因为眼前这个道士,也停下了。
马匹几乎要接触到程仕的后脑勺。
二人眼前,是一个营地。
这个营地里,二十来人也是围坐一圈,同样在吃着腌肉和饼子。
凌乱繁杂的马蹄印迹,到营地里,就截然而止。
他们正兴高采烈地吃东西,没有注意到二十丈开外的程李二人。
程仕用手指着他们道:“阿五,那就是杀死你爹的马匪吗?”
李阿五道:“正是他们。因为我看见了我爹的马,是一匹黑马。你看,我爹的黑马就在营地最外边。”
程仕看见了马匹黑马,它正低头刨着沙土,四周尘土飞扬。
“它有点儿不高兴。”
“当然不高兴!除了我爹,没有人,可以骑在它身上!”
“你准备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