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臣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文学系教授,爷爷年轻时是个有名的大文豪,一家四口三代同堂生活幸福。
直到他父母出车祸而亡小小年纪的沈清臣被坐在副驾驶的母亲牢牢护在身下才捡回一条命。
沈爷爷身体本来就不好老年丧子,没过多久就去世了临终前迫不得已将年幼的沈清臣托付给至交好友阮爷爷。
阮棉穿到书中不久,就见到了被接到阮家的沈清臣。
小崽子精致得像是画家手里最满意的作品,一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令人心都化了就是不常笑,逗恼了还奶凶奶凶的。
阮棉一向不喜欢人类幼崽,觉得他们又吵又闹又蠢,但却意外地对这个小崽子感兴趣,恰好她当时对前世久久不能释怀便想着随便养养,转移注意力。
小崽子从来不哭不闹,惹毛了就不理人再逗就会忍不住伸出爪子不痛不痒地挠你一下。
小崽子年纪虽小写出的字已经初见风骨。
小崽子有点聪明,悟性很高。
养着养着,就愈发觉得崽崽合心意,于是便投入了几分认真。
后来无意中看到崽子的日记本来打算尊重崽子的隐私,但瞥了两个字都是骂她的,阮棉忍不住了。
1我今天发现硬戳戳竟然比我聪明!
2她欺负我,我不能还手,还要讨她欢心,我要获得她的喜欢,才能不被佣人欺负
3什么软绵绵,她应该叫硬戳戳才对生气
4阮棉老是欺负我,太讨厌啦
5要是我不闹着要去迪士尼乐园就好了,爸爸妈妈爷爷就不会死
6爷爷也离开了,他走之前告诉我你以后就叫沈清臣了,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日记的第一页写的名字
沈卿之
划掉
沈清臣
知道阮家只有一女,当初沈爷爷将沈清臣托付给阮爷爷时,特意将沈卿之改名为沈清臣,以表心志。
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好受。
阮棉不希望自己看上的崽子长成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从那时起就亲自引导沈清臣。
渐渐地,沈清臣慢慢敞开心扉,信任她,依赖她,最后长成了现在这副狗样子,一点都没有小时候乖巧听话。
阮棉穿过来之前,还是个骄傲不可一世的天才少女,虽然懂得揣摩人心,却从来不屑于顾,最后被人算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一世,在养崽子过程中,心态逐渐平和,也体会到寻常人的喜怒哀乐以及亲人之间的羁绊。
她教他很多,他也教她很多。
如果没有沈清臣,她大概又会是一台赚钱的机器。
所以沈清臣之于她,就是一只亲手带大的崽子。
自家养的,当然得宠着。
今天这事儿着实是她不对,过去都是她陪沈清臣去祭拜,这次太在意谢朝辞这个关键剧情点,就给忘了,也没人提醒她。
阮棉刚一在床边坐下,沈清臣就醒了,看到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回来了。”
阮棉歉意道:“抱歉,今天事情太忙,我忘了。”拍了拍他的被子,“起来,我们现在去。”
沈清臣笑道:“我去过回来的,又不是小孩子了,非要人陪着。”顿了一下,“桌子上的花是我特意买来给你的。”
阮棉盯了他半响,忽然弹了一下他脑门,“骗人,快起来。”
沈清臣无奈道:“我真的去过了,没有赌气。”
阮棉“嗯哼”了一声,“快点起床,我在外面等你。”
知道她说一不二的性格,沈清臣只好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