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章 离开皇宫(2 / 2)大唐开局娶晋阳公主首页

尚书省里具体负责的部门接到份抄件公文后,要先在上头注明收到文书的时间和承办衙门,例如“年月日左司郎中”,再从尚书省的尚书或者侍郎到具体办事员,按照各自官衔的大从大到小再排队来签一遍自己的大名。

尚书省的各位大佬们签名完毕,具体部门的办事员就拿着这份公文,跑去向拔擢或者贬谛的当事人宣读,并在公文上写明:“告当事人某某奉被制书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说:“我已经向当事人宣告了圣旨内容,现在圣旨已经生效,他已经被拔擢或者贬谛”。

这个还不算完,最后,尚书省内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阶官吏,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存档时间,即“主事令史,年月日下”。

如果在发圣旨的时候,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的大佬们有职位空缺,例如中书令、侍中、左仆射等宰相级别的大佬,那就由三省的官吏们在本该由这些大佬们签名的地方,规规矩矩地写上一个“阙”字。

如果这些三省的大佬们有人休假或者称病当日不在衙门之中办公,他们的下属们就得写上一个“假”字。

再如果这些三省的大佬们有人到外地出差不在官署办公,下属们就要写上“在某地”。

就陈浩从驸马贬为庶人的这道圣旨,照着上述的圣旨制作流程,恐怕没有个半日的功夫,这道圣旨是下不来的。

再加上,陈浩被贬为驸马一事,则是密不外传,只有陈浩、李明达、李治和李世民,还有宫女秋菊知晓,自然不会走正规的圣旨制作流程,而是直接由李世民亲自提笔写了一道密旨,由太子李治代为宣达,送到陈浩的手中。

更加奇特的是,我们后世人所说的“圣旨”,在唐朝根本就不叫“圣旨”,而叫做“敕旨”。

具体来说,唐朝的敕旨共分为三类,第一类叫“册书”,是写在竹简上的,很有范儿的仿古风竹简,主要用于立皇后和立太子,以及封亲王和三品以上大官。

第二类正经叫“制书”,用来行大赏罚、授大官爵、改革重大旧制度、赦免战俘什么的,写在不会生虫虫的绢黄纸上。

第三类叫“慰劳制书”,是颁发给大臣们的表扬信和奖状,也是写在绢黄纸上。

作为驸马的陈浩,他手中拿到的就是唐朝敕旨的第二类“制书”。

在辰时许,陈浩便在太子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的护送下,一路从大兴宫内朝的立政殿,送到了大兴宫南面的正门承天门。

站在承天门外的陈浩,在呼吸了两口新鲜的空气后,便跟立于承天门前的李治和李明达挥手告别,此时此刻,他的手上除了有一道“制书”之外,还有两份文书。

在这两份文书当中,有一份文书不可以公开展示,另外一份文书则可以公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