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公安厅:
在大埔县县城,有一名叫陈启航的男子,自称为浙江杭州大学毕业学生。
该男子打着家教兼职的幌子,对辅导的女学生进行猥亵活动,特此检举,望有关部门能核查真实情况。
检举人:蓝粤湘
2019年11月13日。”
这是一封检举信,是来自一个孤立无援的少女最后的怒号。
柳沅觉得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滑稽,可笑。
柳沅从抽屉里重新拿出了那个银色的笔记本电脑,在开机密码那里输入了“20191113”,电脑开了。
柳沅打开浏览器,查看了历史记录。
“被人猥亵后如何取证?”
“拍摄到的犯罪人员的猥亵视频如果是在诱导下进行拍摄的,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应?”
“淘宝:小型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