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战时,带万人骑兵孤军深入,歼灭敌人三万余人。
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二十一岁时,率领骑兵五万,与匈奴左贤王为战,歼灭敌人70443人。
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经此一战,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霍去病二十一岁之时,已经完成了不世之功。
辛弃疾想起自己,二十岁时才聚集两千人,起义反金。
二十一岁,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击三天,百里之外取贼首级。
二十二岁,领50骑兵突入金营,在五万人中生擒叛军首领。
此时的自己意气风发,以50VS50000的战绩,一战成名。
连皇帝都夸赞自己是“少年英雄”。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英雄,和霍去病比起来,自己就是个弟弟。
他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没有遇到汉武帝那样的英武明君。
自己的皇帝,还有朝臣官员全都沉迷于暂时的安乐,无心战事。
自己也被调来调去,当个地方官,维持治安,整顿民生。
心中有一腔杀贼的热血,然而热血换来的是朝廷的冷漠和无情。
“你好像有心事啊。”霍去病看着辛弃疾微笑道。
霍去病的话,将陷入思绪中的辛弃疾拉回了现实。
辛弃疾看着霍去病回笑道:“刚刚想起了偶像的英雄事迹,一时间感慨万千。”
霍去病迈步朝前方缓缓走着,“难得你还把我当偶像,你不知道,我二十四岁的时候就死了吗?”
辛弃疾一脸钦慕的表情道:“偶像虽然二十四岁便英年早逝,建立的功绩,是我一生都企及不到的。”
“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现在我只想在这里好好的玩玩。”
“你这个人比我优秀多了,你可是比我有才华啊。”
听到霍去病的夸奖,辛弃疾有些脸红。
毕竟任谁得到自己偶像的认可,那都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
“我说辛北顾,你要真的认我当偶像,你就得做一些小迷弟应该做的事情啊。”
“偶像,但有所令,莫敢不从。”
“是吗,那眼下就有一件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情?”
“一起坑方宁啊。”
“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