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沈导,我愿意称您为最强(1 / 2)娱乐:我,电影之神,拍谁谁火首页

沈明也理解。

一来是,这几个公司要宣发,其他几部热门影片。

二来是,毕竟自己有负面案例在手。

想做好宣发,必须要砸出大量的钱和资源。

如果票房还是5438。

不仅会陪到姥姥家,口碑也要跟着烂。

在这个关键节点。

没太多公司敢跟,冒险沈明这种“臭名昭著”的导演。

沈明,并没有太在意。

吾之蜜糖,彼之砒霜。

在这个世界。

总有一些不走寻常路的小公司,想要剑走偏锋,一步成神。

沈明发了条微博:

“本人神作已经完成。

想要一起发财的宣发公司,来公司喝茶!”

内容简单粗暴。

果然,没多久。

有一个名叫火星人的公司,给沈明发来私信:

“沈导,我是个俗人,就喜欢挣钱。

也喜欢跟有钱人一起玩。

不知道有没有准备我的茶!”

沈明查了一下。

这个叫火星人的公司,还真是喜欢不走寻常。

虽然实力不是那么强,但也不差。

手下有不少三四线城市的电影院。

跟大的宣发公司,进行差异化竞争。

专门宣发一些。

低成本的恐怖片。

噱头很大的悬疑片。

以及带点猎奇设定的软科幻。

制作粗糙,俗称B级片。

不过,这些片子虽然口碑不怎么样。

但部部挣钱。

公司的战略就是以小博大。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这公司老板也有意思,名叫要火。

高高的瘦瘦的,很精明。

特别喜欢结交富二代。

很早就盯了沈明。

觉得可以通过沈明的热度,大作文章。

哪怕失败了,也可以把公司的名声往前提一提。

他的哲学是——好名声坏名声不重,重要的是得有名声。

沈明发的那几条微博。

这要火都进行了转发。

并且逆流而,与传统媒体不一样,给的都是正面的评价。

虽然也遭到了很多媒体的抨击,但他不以为意。

坚持走在,跟大多数人相反的道路之。

并且越走越远。

沈明回道:

“要老板,你是个干大事的人,很合我胃口。

今天就送你一场造化。”

这要火,人也有点怪。

越是霸气侧漏的人,他越是喜欢。

看到沈明的回复,充满了装逼的味道。

立即截图,发了个微博:

“兴奋!

追星成功,期待合作。”

沈明也随手进行转发:

“大丈夫立世,凭借的是眼光。

兄弟,你很有眼光,活该发财。”

要火再次进行转发:

“赚钱其实很容易,闭着眼跟沈导合作就对了。”

这而人还没有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