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八章 分手费?想多了!(2 / 2)毕业那天,几十家公司为我争破头首页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涉及公私财物的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能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处以治安拘留。”

“你的小三已经勒索了一亿一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日子有判头了!”

“而“分手费”并非法律的概念。”

“是民间用于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补偿。”

“如果双方自由恋爱,均无配偶。”

“约定因恋爱终止而给予的“分手费”一般有效。”

“如果双方同居、恋爱,但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一般认定“分手费”的约定有悖法律和公序良俗。”

“不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一方系遭受“单身”欺诈,而有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该分手费系赔偿损失的,则合法有效。”

“洪会长的大名山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你的夫人也是商界人士。”

“小三根本不可能遭受“单身”欺诈。”

“所以,根本不存在分手费一说。”

“这就是敲诈勒索!”

叶明笃定的说道。

身散发出来的无敌气势,让习惯了当霸道总裁的洪挺,也不由得低头。

“可是叶律师,我如果报案的话,会不会被人知晓?”

洪挺还是有些疑虑。

“这件案子涉及到个人隐私,你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我明白了叶律师!”

“可以我和她毕竟是有过一段感情。”

“我能让她少判一点吗?”

洪挺说道。

“写个谅解书吧!”

叶明淡淡的说道。

自古以来,男女关系都是最容易出问题的。

叶明摇了摇头。

这样的结果,也许是最好的了。

出轨的男人和当小三的女人都得到了惩罚!

明天该去林之瑶那里接房了!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毕竟是靠自己的能力有了一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