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一章 第一次报复(1 / 2)毕业那天,几十家公司为我争破头首页

“这次采用的是线比赛!”

“每个人通过直播平台面向广大的群众普法!”

“或者辩论!”

“哪个直播间里的人气、礼物多,谁就获胜!”

叶明一愣,还可以这样?!

“本来你的优势非常巨大!”

“但是这只组委会还有一个规定,必须全程挡脸!”

“不然,你就赢定了!”

“现在嘛,就不好说了!”

“唉!”

刘科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似乎对不能露脸颇为叹息。

叶明一愣。

好家伙!

原来让我来参赛,是因为我长得帅?!

不过叶明对这种方式也颇为感兴趣。

法律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殿堂艺术。

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每一个人身边。

无时无刻不在发挥着作用!

每一个人都多多少少的会一些法律。

即使你问一个八十岁的老奶奶。

如果有人偷钱,饭什么醉。

她也会告诉你,稻妾!

但是这种对法律的理解。

只是建立在朴素的认知。

并不能认识到设立稻妾的目的、意义。

律师的存在,也就是为了能更好的将法律的意义发挥到极致。

如果能够通过直播平台,将法律的内涵进行更为广阔的宣传。

那这是极为有意义的。

叶明的法律老师有一句话说得很好。

让叶明记忆犹新。

如果一个人能够时时刻刻用法眼看世界,那么这个人的水平已经可以称为大师了!

例如公交车进站,打开车门。

这是发出了要约!

你车,刷卡。

这是接受了要约。

签订了运输合同。

并支付了报酬!

公交车把你送到目的地。

就是履行了合同。

你到站下车。

合同完成!

法律就是这么接地气的东西!

组委会采取这种方式,也算是跟时代的创新。

“叶明,不过你要当心了!”

刘科继续说道。

“你还记得我说的网红派律师吗?”

“他们在网及其擅长发表吸引眼球的言论,以此来达到吸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