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娘闪闪的禁忌——体重!(2 / 2)型月;我的未婚妻是政首页

根本没看到吉尔伽美什难看到如同猪肝一样的脸色,元柳院少有的吐槽了别人。

嘛,毕竟FGO金闪闪的属性.......emmmm不说了,都是泪啊。

“你这.....混蛋。

不要再说了!”

金色的发丝盖住了眼睛,不知道是什么眼神。

紧咬着下唇,吉尔伽美什的脸蛋越来越红,表情也不大对劲。

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气的!

【这个混蛋男人,不仅抱了本王,占了本王的便宜,还敢对本王的体重和体香有意见。】

【一定,杀了他!】

在身为王之前,吉尔伽美什还是一个女人。

众所周知,英雄王,最古之王,娘闪闪,吉尔伽美什,体重......是个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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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克王殿。

微风细雨被隔绝在殿外,原本晴朗的天空也乌云密布。

似乎预兆着吉尔伽美什的心情,狠狠地咬了一口手的美食,最古之王一直死死的盯着元柳院。

假如眼神可以杀人的话,男人早就死了一万次了。

“你这家伙,在别人家吃饭还这么挑三拣四的,有完没完啊!”

毕竟是自己亲口承认的敌人,而且还救了自己的性命。

即使被元柳院吐槽自己的体重等等,但是吉尔伽美什依旧强忍着心中的怒气招待了元柳院。

可现在,看着对食物兴趣缺失的男人,她真的纳了闷了,这男人莫非是众神派来对付她的克星吗?

“我没有挑三拣四啊,不过闪闪你们家的厨师做的东西真的味道一般。

而且,这盘子叉子什么的怎么都是黄金做的?你就那么喜欢金色吗?”

吃着在这个时代足以称得是美食的菜肴,对于元柳院来说,这些食物真的味道一般。

先不提各种辅助的佐料都没有,就是他自己的手艺,都比这些强多了。

“本王可是这个世界最尊贵的王者,黄金这种东西是最能体现本王威严的东西。

至于食物,这已经是最好.......喂喂喂,你这混蛋又要去哪?”

话说到一半,吉尔伽美什就看到元柳院站起身来走向殿外。

原本自豪的笑容仿佛被沉默了一样,她的手紧紧握了握王座的扶手,然后捏出了一个个手印。

【这个混蛋男人,一定......一定要杀了他!】

立下了自己的誓言,金闪闪发誓,她早晚有一天,要让元柳院对她俯首称臣。到时候,她会将这个男人压在身下,告诉他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王!

嗯,压在身下!

咳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