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年默然听着她打电话,说了几分钟之后,小梦编辑说道:“出版社批准了,合同生效之后,两万块现金支票,就会支付给你!”
在签了正式合同,王启年交上自己的存稿,也从出版社那边获得了版税。
2万块,居然是税后的,这一点王启年稍微满意。若是税前的,又要自己去交两千多块的税。税后的话,稿酬含金量稍微高一些。
在国内简体出版行业,这样的稿费并不是很贵。因为,很多的简体出版作家,是单独的一本书出版,而不是长期的连载。
采取连载的机制,比如台湾的繁体武侠玄幻,或是后来的网络小说。一部书可以连载几年甚至十多年以上,每个月都是按时拿稿费。收入是具备稳定性和连续性的。
但简体出版行业,一个作家一年能出一两本书,已算很高产了。整个出版的环节,显得很缓慢,非常不符合市场化的特征。受到读者的欢迎的书,不能常年累月经营下去,变成一个产业。
而每次出版的新书,都要从头开始策划。
其实,也正是因为,国内的出版行业,非常不市场化,不能满足作家、读者等等各方面的需求。所以,才会让网络应运而生。
若是现在王启年写网络小说,可能他更拿手!基本上,他太了解未来网络的流行趋势了。
但王启年摇了摇头,将写网络小说的念头抛之脑后。选择那条路,熬过去,成为行业最红的那一批人,可能收入上,追赶影视行业的大导演和大明星。但论起影响力而言,则是逊色的多了。
举个例子,电影行业的市场后来只有200亿元人民币的时候,就有一堆的影视公司顺利的上市。在国内上市的几家影视公司,每一个市值都超过200亿。几家影视公司市值总和加起来超过千亿规模。
相比之下,至2013年网络行业市场发展到年产值60多亿规模,已相当于电影票房市场的三分之一的时候。每年还有很多网络作品被出版、被影视、漫画、动画和游戏的改编,照样没有一家网络相关的公司成功上市。
即使人家一个大导演,一年最多收入几千万和网络大神差不多,影响力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这些大导演,真想要爆富,可以成立一个皮包公司,公司的资产只有他自己的经纪合同。之后,找个冤大头将皮包公司卖个十亿二十亿,并不算很困难。
而一个网络大神,一年赚几千万的,成立一个皮包公司,公司资产只有自己的长约合同。这个公司出价十亿二十亿,国内国际会有那个冤大头肯买?
从资本市场的态度上,就可以知道,新生事物的网络,在后来的影响力方面,差影视行业不是一星半点。
其实,不仅仅是市场规模不如影视行业的网络,影响力不如影视行业。即使是市场规模远超过影视行业的网络游戏,其影响力远逊色于影视行业。
中国影视行业在99年会跌破10亿票房,陷入谷底。之后,进入了影视行业亢奋和爆发期。在影视行业进入高速成长轨道之后,才是游戏、动画、网络、漫画等等其他的文化行业依次进入繁荣和爆发阶段。
所以,王启年认为现在从事电影行业,应该是最有前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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