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商鞅新法(三)(2 / 2)大明之我成了百户官首页

大明的知县权利很大,一定程度是军政一手抓。商鞅将知县的权利分化,知县只是名义的最高长官,只负责民政不再负责军事。

诉讼的权利也被新成立的律政司接手,负责一个县的案件审核,同时对各级官员进行监督,但凡有贪污犯法的事情立刻就会被带走喝茶。

教育司则是负责一个县的教育思想工作,同时负责县内的宣传工作。

农林司则是负责和农林相关的事宜,推广农业技术和农具,同时负责当地的林业资源的保护。

警备司负责当地的治安,还有储备兵员的训练,缉拿盗匪等事。他们所征用的武装,是当地的民兵,不是驻扎当地的野战军。

商务司负责当地的商业相关的审查,收取赋税缉拿奸商等重任。

发改司负责的是当地的发展改革事宜,当地的匠人也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同时还负责当地的匠人的培养。

规划当地的基础建设,包括水力灌溉系统,道路的修建。

这些独立的机构直接对府负责,不再是县令的下属。

因此,县令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先要汇报知府,知府再和其他衙门进行商讨,政令通过各自的渠道再下达到当地的机构。

当地政府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利,军队只服从赢锋一人。

但是,当地的警备司却可以根据战事大小来决定是发动当地的民兵作战,比如剿匪,抵御流寇闯贼。

大明现在之所以萎靡不振,一方面是因为文官弄权,庙堂之相互倾轧,一方面是因为武将的权利过大,最后成了手握重兵的军阀,不听天子号令。

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一开始就明确彼此的职责,分化他们手中的权利,以防尾大不掉之势。

时间飞快,转眼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整个凤翔府相安无事,赢锋和商鞅也从休整中出现。

赢锋出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就将知府的位置甩给了商鞅,原本的那些官员全都明升暗降,安排到了没有实权的位置养老去了。

一时间,整个凤翔府下一片哗然,但是畏于赢锋手中的军队悍勇,所有人选择了保持沉默,但是背后却是暗流涌动。

赢锋使用招贤令,获得了三十多名责任心很重的官员,能力也很优异。

这些人是赢锋手中的底牌,若是那些官员和士绅大户们识相,赢锋就留一线。

若是他们不配合,赢锋不介意调动手中的军队,锻炼他们一番。

对于商鞅被任命为知府的事情,凤翔府士绅大户们感到了深深的恐慌,他们已经预感到赢锋将会有大动作。

他们奔走相告,原本多少年没有走动的老氏族和大户们难得的聚在了一起,私底下议论纷纷。

一些激进的新生士绅家族,则是暗地里串联起来,加紧私下打造兵器盔甲,招募敢死之士。

虽然老氏族们明确的规劝他们,事情还没有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叫他们不要意气用事,进一步激化矛盾。

但是这些家族好不容易才拥有了今天的财富和地位,哪里会就此放弃,他们将老氏族的话当成耳旁风,依旧我行我素。

一场暴风雨,即将席卷整个凤翔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