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娘滴,你亲哥我就值这点钱,也太看不起咱啦。”叶君天哼哼。
常城主一伙啰嗦了一番后就走了。
叶君天突然间感到身子上有股子凉意传来,此刻才想起自己貌似是赤裸着全身的。
这下子可是苦逼了,因为,叶君天此刻才想起自己的丹药以及血晶币来。貌似,那只鸟心上发出的火把一切都给融化了。
这货赶紧急吼吼地扫描了一遍下来,可以肯定,的确给烧光光了,不要说丹药,血晶币这种血矿石制成的东东也烧成灰了,而且,更严重的就是连候爷府给的西楼令都给烧毁了。居然连人贴都给烧毁了,现在成黑户了。
这天杀的破鸟!这该死的破鸟,你叫亲哥我咋办啊?
叶君天在裂缝中发出了悲催的吼叫。
去偷,那不是亲哥我的毛病。
去抢,亲哥我人品会差到这种地步吗?
这两条生财之道立马给叶君天毫没犹豫的抛弃了。
既然的不行那只能走白道了,赚钱,赚点钱买匹好马上路。而最基本的生存之道总是需要的,赚钱先活下去也是必须的。
顺套衣服穿身上那是没办法的事,叶君天生凭第一次当小偷啊,良心大受打击啊。偷偷顺了件民工穿的衣服悄悄溜出了云雀山。
这天水郡城肯定不能呆的了,因为,到处挂着自己三人的画像。虽说画得丑了些,很模糊,有点像是欧洲意向派大师的杰作,但脸部大致的轮廓还是能辨认出来的。
虎落平阳被犬欺啊,哥真是悲催啊。
为嘛先前我要自称叶跑跑啊,叶君天没办法了,打听了一下。知道离天水郡城几十里外就是泰洪郡城。这家伙决定先那边再说了。
到山林子里抓了一只野鸡烧烤着吃了,这下子也有了力气。
“叶邪,此仇我必报。叶晋雄全族,必灭!”叶君天看着远处的云雀山庄严而肃穆地默哀了一分钟。
尔后沿着官道跑起了马拉松,顺便的练一下脚力。以叶君天目前的脚力来讲一小时可以跑上三十里,几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泰洪郡。
当然,上百里路程跑下来还是相当累人的。因此,只能小跑而不能疾速。
刚跑了二个小时已到黄昏时分,叶君天也累着了。正想找个地儿躺上一阵子时发现前方拐了一个弯儿处停着一辆四匹骏马拉着,上标一个圆形血晶币的豪华马车就在官道前面一片开阔地带的草坪上歇息,草坪上还摆上了精致的小桌,几碟喷着香味儿的点心随风就吹进了叶君天鼻孔里。叶君天不由得抽了抽嘴吞了把口水。
桌旁坐着一女一男,女子看上去就十五六岁。她没涂抹任何的脂粉,天然的脸盘是造物主的杰作。这脸蛋儿,要打分的话叶君天给她打了85分。她一袭翠绿镶白色花边的裙子,显得纯洁而美丽。
而男滴还是一个稚气未落的少年,跟叶君天年龄相仿。圆圆的脸蛋虎虎生风,他正张大嘴巴啃着一块巴掌大的脚蹄子。
而小桌旁不远处又另有一张小桌子,上边搁着一些酒菜。两个人,一个有点威信的老者坐桌旁吃喝着。
而另一个一看就是个车夫角色的家伙就蹲在桌旁不远处捧着一碗酒,手上抓着两个巴掌大的白面馍馍在大快剁矣着。
另外,还有二个腰大膀圆的保镖站在更远一点的两匹骏马前一边喝酒一边吃着菜。
好大的气派,居然用血晶币作为家族标徽,太牛逼了。叶君天心里不由得腹诽了一句。不过,从这豪华马车以及姐弟俩的穿着打戴。
还有不远处那个像管家模样老者的穿着以及两个实力达到人武中等的保镖上可以揣测到。这一伙人不简单,非富即贵。而且血晶币作为家族标徽,大致来讲肯定是巨富之流了。这也是一种显摆的表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