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很清楚,倘若不是当年的那场意外,她的命运定然是不一样的,记得高中的时候,沈尽欢就是老师眼里的乖乖女,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主任甚至说凭她的能力考上大绝对不是梦,或许还能争取到出国留学的机会,加上她长得美,性格温顺,家庭条件也算优渥,将来不说是发展最好的,但肯定要比一般人出色许多。
可谁知,高考三天,她都缺席了。
而等王玲得到消息从市赶回市找到她的时候,沈尽欢的妈妈已经疯了下落不明,继父也卷走了所有财产消失,就连她继父前妻的弟弟,也就是尽欢的小舅舅,一直以来都很疼尽欢的那个男人也突然出国,而沈尽欢本人似乎也遭逢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如丢了魂似的,每天不吃不喝傻傻坐在窗口,口中一遍又一遍地问着为什么。
王玲当时追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沈尽欢只是睁着一双枯竭的眼睛空洞茫然地看着她,她实在心疼,便不再逼她。
直到后来火儿出生,王玲才意识到高考那三天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尽欢带着孩子在老家住了两年,她当时年纪小,老家的人思想封建,见她未婚生子各个在背后唾骂,甚至有人因此而去骂她的外公和外婆。
如此巨大的压力之下,沈尽欢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
王玲曾问过,火儿的爸爸究竟是谁,沈尽欢死咬牙关不肯说,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火儿的五官长开了,王玲才发觉孩子和尽欢的舅舅长得相似。
再后来,王玲不问也不说,只是默默地给予帮助。
只可惜她那会儿也是刚来市,漂泊无依不说,在百乐门也没有立足之地,她所赚不多的钱根本不够支撑三个人过活,沈尽欢不想拖累她,便单独住出去了,也从此拒绝她资金上的帮助。
有时候,王玲真觉得她们同病相怜,不过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比尽欢要幸福得多。
“尽欢,待会儿吃完饭我带你去买身衣裳吧。”
“不用啦,我这件衣服很好,不用浪费钱。”
沈尽欢垂眸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黑色的字裙,简洁大方,虽然洗得次数多了,但却没有一个破洞,清清爽爽的,并没觉得哪里不好。
王玲顿时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
“你快打电话。”沈尽欢催促了一声。
王玲回过神来,迅速给妈妈桑打了个电话,交代她自己今晚晚一点出台,之后便挂了电话,问:“今天面试怎样?中了吗?”
提到这个沈尽欢不免有些丧气,叹息道:“本来一开始苗头挺好,后来知道我高中没毕业就开始质疑我的建筑师资格证是伪造的了。”
“这些人真是狗眼看人低!妈的!欢欢,你别难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刚才那个沈让不是给咱名片,说只要有需要可以联系他吗?回头就去他的公司试一试。”
沈尽欢娥眉轻皱:“啊?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总之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工作,要实在不行你就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