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的服务对象,永远是消费者。
“看来,那些愿意和公司联合对外骗的人,都是躲不过李老板的挖角了?”
顾诚知微见著,仅仅看了几个炒或者工作室大神的名字,就知道这背后将来肯定还要发展出一大串利益链条。
凡是有资格因为“公司都不配合咱一起联手对外骗、炒高价值”这一经营策略而利益受损的大神,理论上都有跳槽的可能性。
而在“用数据造假及支持盗版等方式把炒高价”这方面,显然是投奔百度更有前途因为百度手上有个“百度热度指数”或者说“指数”。如果百度控制的到时候想把卖高价,不仅可以把本网站内的点击推荐数据做高,还能把的数据一并造假,那“公信力”可要高得多。
这很好理解:17网站本站显示某本小说有100万点击,影视公司投资人不一定会相信这个数据。
但是如果“百度指数”有100万,影视公司投资人多半会相信。
“差不多就是这样这里面的弯弯绕你自己都能想明白,我就不给你解释了。”潘洁颖也不待见这些脏事儿,不愿意多费口水。
顾诚也不纠结,转向了下一个问题:“那你刚才提到的那个无限之类书的写手,跳槽到书城去,大致是怎么个回事儿?这些书不在热门改编的范围内吧,留在文学前途不好么?”
潘洁颖喝了口水,解释道:“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说到底还是你的坚决打击盗版策略伤到的这本书,乃至最近基本跟风的书,我问了一下网站的运营者,说是叫做一个无限流的新崛起网络小说流派。这些书大多是穿越到已有热门的作品的世界里,由好多个同人故事凑起来的,节奏比较短平快,所以目前比较火。
但是这些书免不了侵犯已有在先作品的著作权。我们现在既然要严打盗版,就有友商和平面纸媒刊物抨击我们,说我们打铁自身不够硬,充斥了几十本侵犯别人在先著作权的作品,还好意思喊反盗版。我为了立场站得稳,就让监察部把这一小撮书给下架了。这些写手就跳槽到书城去了。”
潘洁颖这番话里,涉及到几个法律常识,顾诚自然是懂的。
在文学界,擅用别人的作品改编,那都是要经过原作者授权的。拿古、金、梁的武侠小说世界或者漫威世界写同人文、或者连续穿越到那些世界里搞事,性质上跟拿着这些作品去翻拍电视剧、电影、做游戏,是一个性质。
所以,除非是作者已经死了五十年、七十年以上的公版作品,已经解禁了,可以随便拿来同人和无限流,其他近一点的同人无限理论上都是侵犯著作权的。
另一个世界的腾云文学反正打击盗版也不是很有力,自己也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举网站不纠。只要原作者没给腾云文学发律师函,用同人无限赚钱的事儿就当没看见。真被告了,才告一本封一本。
然而,这一切到了顾诚这里,显然是行不通的。他打击盗版的力度,远比另一个时空的腾云大得多,打铁自然得自身更硬了。
“这事儿有没有比较稳妥的法律解决办法?就不能有序引导么?”他想了想,皱着眉头问潘洁颖。
潘洁颖答道:“具体还不知道,但是问了费主任,也和网站的相关运营人员商讨了一下,大致比较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对本站热门进行集中格式合同授权,然后外部作品也采取集中谈判,愿意把其作品世界观设定授权给我们的写手用的,统一分成比例。”
顾诚没太明白,大致分析了一下,才理解。
这事儿是这么操作的:比如,本站有大神写了一本吞噬,然后有其他写手想蹭热度,用这个世界写同人或者无限。那网站就格式合同做主,武断地定一个分成比例:凡是借用别人的世界观和设定写出来的同人文,或者无限流中相应那一卷地图的内容,其稿费收入的20,在网站发放稿酬时直接转划给原设定创作者。
换句话说,想蹭大神热度可以,稿费只能拿八成,还有两成给借了世界观的人。
当然这个数字是可以商榷的,也可以是15,乃至10,相信大多数人都愿意接受。
一旦这个体系可以执行起来,顾诚甚至可以相信,会出现一批专门免费写文不上架、只求提高自身作品世界观影响力,然后专门靠“被别人蹭世界观,分一两成稿费”的模式运营。
当然,也肯定有一批写手,连这一点分成都不想出让,只想白白拿前人的成果去写无限流的。而这样的人,看样子铁了心是要投奔书城了。
顾诚心思一动,立刻想到了一种推断:“既然书城那么热心挖无限流的人,那他们在反盗版这事儿上,倒是应该不至于跟我们作对了?反盗版问题主要要对付的,就是百度了?”
“可以这么说,书城那边的相关人员,近日也算是发声表态了。连马腾也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之后几天,委婉地说过腾云支持网络文学反盗版这个态度。应该是不会出变故了。”
“果然如此。”顾诚叹了口气,心说他激起的蝴蝶效应实在是太大了,居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