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 作家之路第一步(四)(1 / 1)不走寻常路首页

冬秀还没兴奋够,就听金发小姐姐海伦兴奋地用母语大声说:“小姐,您看谁来了?”  “谁啊?”冬秀抬手披上衣服,一边系扣子一边往门口走。立秋后,天气比以往凉了些,她长衫外要罩一件褂子,才能保证不着凉。  “是车夫!”海伦笑嘻嘻地站到一边,聂府上那位赶马车的车夫正一个人立在门口,一脸喜气洋洋,“江先生,哎呦,祝侬万福平安、事事如意!阿拉代少爷向您问好!”  冬秀赶紧摆摆手,笑道:“大家都平安!如果不是什么喜事,聂少爷可不会派人来找我!说吧,是不是事情有什么进展了?”  “哎呀,侬可真是料事如神!”车夫笑着从袖子里拿出一封红艳艳的请帖,“两月后,聂少爷将与棠小姐举办订婚宴,请您务必赏光!您可是促成这桩喜事的媒人,功不可没!少爷说了,您若是不到场,不光是他,棠小姐也会失望。所以请您一定要来,聂少爷要当面表示谢意!”  “真成了……”冬秀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上的请帖,“这才多久啊?聂少爷真是神速!这么快就俘虏了我家皎皎的芳心。放心,订婚宴我一定会带人去的,只是我尚未出阁,不便与他私下相见,所以当面致谢就算了。他以后能好好待皎皎,这就是对我最大的谢意。”  “阿拉会将您的意思如实禀报,您能来就行,其实老爷还想见见您呢。您放心,隔着帘子,还有侍女陪同,不会坏了规矩!”车夫笑眯眯道。  “这件事不急,”冬秀嘴角的笑遮都遮不住,仔细端详手中的请柬,“不过我要好好问问棠皎那丫头,这么大的事都不写信告诉我,还是不是好姐妹了!”口中虽这样说,但她脸上一点责怪的意思都没有,“她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人,我就很放心了。看来,聂少爷完全合乎皎皎的性子啊,她的那几个要求,聂少爷都同意了?”  “多亏江先生指点,少爷回去后茅塞顿开,要不然怎能成就一段良缘?少爷亲自找媒人上棠家登门提亲、礼数周全,棠老爷本来还有犹疑,但阿拉府上的媒人嘴皮子利索,三言两语就将棠老爷说动了,老人家痛快点头,定亲就在两月后。但聂府最要感谢的还是您,没有您,少爷哪里寻得棠小姐这样一位贤良淑德的女子呢?”  冬秀:我怎么没看出皎皎哪里贤良淑德来?(黑人问号脸JPG.)  “是啊,”冬秀虽然心里腹诽,但明面还是给足聂府面子,“我提前祝皎皎和你家少爷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祝他二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祝他二人琴瑟和谐、凤凰于飞。”  嗯,语文学得好,说起好话来词汇都不带重样的!  车夫高兴地嘴角直扯到耳根,口中念道:“多谢多谢!”  冬秀和他寒暄两句,车夫便告辞离去。回到屋里,她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喜悦,在客厅里直接跳了一支广场舞,内心配乐:《最炫民族风》——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要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她现在嗨到不行,必须用一些俗到掉渣的歌来表达一下内心的喜悦。海伦看着她把一支舞跳完,眼热道:“这是什么舞蹈?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看上去好有节奏啊!”  “这叫广场舞,最好是在广场和宽敞的院子里跳,一定要配比较欢乐的音乐。”冬秀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海伦,你会弹钢琴吗?”  “会啊。”海伦点点头。  “那好,待会儿我把这首曲子的谱子写出来,书院有钢琴,我们去试试。”  说做就做,冬秀在素描纸上将《最炫民族风》这首后世烂大街的谱子默写出,又写上作者的原名表明出处,便带上谱子和海伦出门。  今天是休沐日,学校没有课,但是不少学生还待在书院里学习,所以冬秀的脚步放得很轻。格致书院没有音乐课,大概是认为乐理不能救国,所以整个书院只上实干型强的课程,颇有种想把所有学生培养成理工杠把子的雄心壮志。  不过格致书院是有一架钢琴的,不知是当年哪位好心人捐赠,就搁置在杂物室里。杂物室离教室有一段距离,她们七拐八绕才找到。一打开门,好家伙,灰尘铺面而来,呛得两人直咳嗽,脏得两人没眼看。  海伦是个洁癖,她不能容忍任何程度的不干净,平常冬秀乱扔袜子都会被她好一顿数落,这里的肮脏程度简直让她抓狂。花了半个小时,她用杂物室里简易的工具把这间屋子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她还从柜子的一个角落里翻出一卷被包裹起来、一尘不染的棕色地毯铺在地上,整个杂物室顿时感觉焕然一新。  “小姐,我先熟悉一下谱子,咱们马上开始。”神清气爽的海伦端正地在钢琴凳上坐好,先仔细将谱子看了一遍,再用眼神示意冬秀:可以开始了。  乐曲一奏,冬秀瞬间找回前世的感觉。那时她为了从大爷大妈嘴里套故事,可没少下功夫,自学了各种套路的广场舞不说,最后还混到了领舞的位置。等她酝酿好下一本书的故事、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些大妈还拉着她的手舍不得她走呢。  冬秀一边跳一边想着那些温暖的小事,嘴角不由得挂上一丝微笑。一曲终了,她身上冒出汗来,神清气爽。海伦见她跳得高兴,说:“这个舞蹈很容易嘛,我刚才都看会了!我跳一遍,你看对不对。”  这样说着,海伦便在她眼前跳起舞来。金发美人跳广场舞也别有美感,哪怕配上恶俗的舞曲也风情万种。冬秀看入了迷,在一旁给她打拍子。主仆两人玩得忘乎所以,就在这时,窗户被人敲响,只听一个年轻的男声在窗外说:“屋里的人麻烦小点声,我们在前面屋子里看书,你们吵得脑壳子疼!”  海伦刚跳到一半,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也收了起来,有些局促不安:“我们吵到他们读书了吧?”  “可能吧,我出去看看。”冬秀把门一开,愣了,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她的同班同学。  身为一名文字工作者,好的记忆力必不可少,冬秀的记忆力算得上出类拔萃,她虽然跟同班同学很少交流,但是这位她记得很清楚——正是第一节化学课上跟她同上黑板做题的那位梳半月头的男生。  “抱歉啊。”冬秀态度很好,“我今天得了一个喜讯,所以特别高兴,想不出别的法子庆贺、表达内心的喜悦之情,就来书院里弹了一会儿琴,打扰到你读书真是抱歉,我们现在就走。”  男生见开门的居然是班上唯一一个女同学、还是比自己小几岁的姑娘,斥责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了,加上冬秀态度好得不得了,他心中陡然生起一股愧疚来,鬼使神差地开口询问:“什么喜讯?”  “啊?”冬秀一听这问句,也愣了,可她没想那么多,笑着说:“我的好姊妹即将订婚,这可是一件大喜事啊,所以我才那么高兴、打心眼儿里为她高兴。”  男生看着面前笑靥如花的冬秀,脸慢慢地像点着的柴火一样红起来,讷讷道:“是嘛。”  “当然啦,人生四件美事,我姊妹就差‘金榜题名时’这一项没有完成,其他几项,要么已经实现,要么即将实现,我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兄台,您认为呢?”  冬秀不知道自己的气质已经在悄然无声中恢复到前世的状态,自然也不晓得自己的笑容杀伤力有多大。  有道是:美而不自知是最美。冬秀虽然称不上大美人,可客官来讲也称得上清秀佳人,加上她肚子里墨水不少,前世和今生的阅历糅合一身,气质十分吸引人,尤其是笑起来,特别有感染力,整个人如一颗闪闪发光的红刚玉,闪耀着具有侵略性却又不刺目的美。  肉肉的脸颊,闪闪发光的眼睛,笔直如青松的身板,怎么看怎么可爱,让人怦然心动。  很悲催的,眼前的少年被冬秀的笑容蛊惑,自己也忍不住微笑起来,“是啊,是令人高兴。”  “海伦,”冬秀示意海伦出来,“打扰你们读书很抱歉,我们走了,再见。”海伦带上门,冬秀对这位同学行了一礼,便带着海伦离开。  “江同学!”男学生突然唤住没走几步的冬秀。  冬秀疑惑地回头,男同学道:“江同学,我化学有地方不太懂,可以下次请教你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讲课可能没有老师那么好,我怕让你失望。”冬秀认真道。  “不会不会,啊,我是说,你只要愿意教我就很好了。我的矿务学得尚可,如果你有问题,也可以问我,互相交流学习。”男生红着脸道。  说到这里,冬秀还不明白这小子是在撩自己那她这两辈子就白活了,但她没有直接戳破这个少年的心思,而是不动声色地婉拒:“如果我有问题的话,肯定会向你请教,只是我最近课业比较忙,我旁边的魏兄台化学学得也极为优异,你有问题可以先找他。”  “啊?好的,好的。”男生估计完全没有听懂冬秀话里的深意,只是傻笑着点头。  冬秀内心很无奈,面上仍道:“如果没有问题,我就先告辞了。”  半月头的男同学赶紧点头,冬秀带着海伦快步离开。  艾玛,出门一趟居然被人撩,这是什么样的运气?  虽然小伙子长得英气勃勃,可惜她是个独身主义,而且是个披着孩子皮的老妖怪,内心一坨冰,完全不感冒啊!  冬秀为这个即将失恋的少年默默点根蜡。在这个时代,一个人能独善其身就很难了,况且她未来还要出国求学,如果真的像那些穿越民国的小说那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不说宗族要把她喷死,她外公、琼斯夫人还有她的老师都会很失望,她自己也会厌恶自己。  谈恋爱是需要资本的,不但是精力、时间还有情感,更重要的是一股子不怕输的狠劲儿。别看冬秀写东西写得起劲,好像事事洞悉似的,实际她的内心却住着一个感情上的吝啬鬼、胆小鬼。她把仅有的感情都分给了朋友和亲人,剩下的仅够为她的目标发电。所以她一直是单身。而不是前世媒体把她包装成的被感情所伤的痴情女子——真实情况是,她压根没有情感诉求。佛家说:无欲则刚。她在这方面就是没有欲求,所以哪怕有人追、有人献殷勤,她也都能视而不见。  前世如此,今生的冬秀在“独身主义”这条路上走得更远。这辈子她出生在一个犄角旮旯的乡村里,虽然外公在当地颇有名望,可母亲仍旧深受宗族思想荼毒,如果不是她装傻装病,加上有外公这个明事理的在,那她别说走出大山,走出家门都很难——看看那些女人的“三寸金莲”吧,那就是她不反抗的下场。  小心翼翼生活的后果就是冬秀一直很没安全感。刚来这里的头几年,不安和对未来的恐惧紧紧裹挟住她的灵魂。还好,她知道用文字却纾解内心,要不然长此以往,她自己都能把自己逼疯。而这几年,这种“没安全感”转化为了忧国忧民,她知道个人力量的微薄,也知道个人在历史的洪流面前多么渺小,但她总想做点什么。人一旦把目标远大,个人情感就得往后靠——因为没有心力和精力去沉迷儿女情长。  开玩笑,清末考外国大学的压力比前世高考的压力还要大好吗?她可是一个努力奋斗的农家子!  冬秀一边学习,一边每周更新她的小说。就这样过了一个半月,第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信件被送到她的手中。彼时她还在酝酿措辞,生怕自己叨扰了各位大师们,而来自地球另一端的作家已经迫不及待地和她开始通信。  来信的不是别人,正是冬秀前世极为感兴趣的几位作家之一——詹姆斯•乔伊斯,是大名鼎鼎的《尤利西斯》的作者。  《尤利西斯》这本书在冬秀眼里是一本意识流的神书,它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作者用一百万字描述了三位人物在十八个小时里的全部行动和心理活动,细腻程度堪称出神入化。当然,有很多人认为这本书读不下去,相比于这样枯燥的文学巨作,他们更愿意读武侠和言情小说。  因为现在爱尔兰还隶属于大英帝国,所以詹姆斯也被列为英国作家之一。只不过冬秀没想到的是,这位现在还尚未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居然这么勇敢地给她一个异国他乡、素未谋面的作者写信——而且这个国家还是在西方社会被大肆嘲笑的大清国。  冬秀以为这位后世的大师会严肃地批判自己、会说她的作品一文不名,所以她拆信的时候手指都在微微颤抖,但当她开始静下心来阅读这封全英文信函加别扭的中文翻译、以及一份英文原稿附带一份中文译稿时,她的心突然就定了下来。  这时候的詹姆斯•乔伊斯也才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他去年刚刚开始崭露头角,在英国的《半月评论》上发表自己对易卜生作品的个人见解,受到年近七十岁的易卜生的鼓励、而下定决心走上文学这条道路。现在他陆陆续续发表一些文章,小有名气。偶然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一篇名为《黑猫抽大烟》的作品后,他几乎激动地要蹦上房顶,这种新颖的写作手法令他灵感倍增,他很想知道作者是怎么样想到用这样独特的角度描绘人的心理历程的,虽然时间和人称偶尔跳跃,却有一种别样的美感。小说中荒诞的背景也让他对那个落后而遥远的国度感到好奇,更对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产生极大的好奇。  年轻人詹姆斯是个热血小伙儿,一向信奉知行合一,刚读完稿子,他就迫不及待地联系《泰晤士报》,想知道这位素未谋面的作者的详细地址,和他好好谈一谈、聊一聊。  从这位作者对文字的把控程度和细腻程度,詹姆斯判断这位作者是一位年纪颇大的男性作家。当他打听到这位作者住在上海时,他第一念头是去拜访他,但他仔细一想,这位先生可能不会英语,加上不同国家风俗不同,他这样做太过冒昧和唐突。于是他退而求其次,想和这位异国他乡的作者结为笔友,向他学习写作方面的技巧。  “敬爱的吴先生,这是我最近发表的作品……”  冬秀将信读完,揉着额头长吁一口气,虽然乔伊斯先生没有大肆批判他的作品,可他却让他指点他的作品,这可让这她犯了难。  开什么玩笑?让迷妹去指点内心偶像的作品,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嘛?  而且万一她哪一句话说得不好,她的爱豆要是写作路子走偏了怎么办?她还期待他写出《尤利西斯》呢!那时她估计能在英国亲眼看到它的诞生,万一她哪句话说错,历史就发生改变了啊!  冬秀回这封信的时候极其谨慎,本来她对写作方面的内容就非常严肃,这回甚至可以用上“慎重”两个字了,她在回信中说:您的文字风格我十分欣赏,请继续往您所坚持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这句话不是奉承,而是冬秀内心真实的想法。她自认自己的才气远不能和詹姆斯这位开天辟地的大家相媲美。她不过是个善用巧计的匠人,她所用的笔法和自创的一些技巧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学得的,而詹姆斯才是名家。所以迷妹冬秀毫不掩饰她对詹姆斯的欣赏和推崇之情,一向内敛的她对自己的爱豆在信中毫不客气地大加赞美,甚至在回信中直接表明她极为看好他的未来:只需耐心等待时间的小火烘焙,便能炖出一锅美味佳肴,那便是我所期待看到的成果,只有您能完成。  冬秀没有用中文回信,而是直接用英语。詹姆斯现在还是个学生,条件估计比她好不到哪里,信函翻译成中文估计要花他不少钱。冬秀自己有能力避免这样开销,所以她干脆地用英文回信,而且告诉了他自己的英文名——wisdom,智慧。  这封信她由琼斯夫人帮她转交给《上海泰晤士报》的编辑部,再由编辑部往爱尔兰寄送。  冬秀以为心中一块大石落地、自己能歇息片刻,没想到就在她要离开女学的时候,艾达一脸兴奋地跑来问她:广场舞是你发明的吗?真是太棒了!我让全女学学习这种舞蹈,现在大家早上起来跳一跳,配合着那首俗气但莫名有劲儿的曲子,浑身都充满能量呢!还有没有这样的曲子,光一首太单调了啊!  冬秀:海伦,你个叛徒!  无奈,冬秀只好把诸如《小苹果》、《跑马的汉子》、《小鸡小鸡》等多首神曲一起默出谱子交给艾达,艾达视若珍宝地收下,在她脸颊上啵了一口,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  神曲的传播速度真不是盖的,半个月后,就连打麻将的大娘都能哼上两句“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了,这种幻灭的感觉让冬秀相当无语,走路都要蒙着脸,她真是给各路穿越同胞丢脸啊。别人穿越都是智商在手、天下我有。她倒好,穿过来既没给大清GDP做贡献、智商掉线不说,还公然散播神曲,荼毒大清黎民苍生!真是罪过罪过!  于是,深感罪恶的冬秀收到了自己外公和亲娘的来信。  冬秀:……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