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大厦66楼,是陆十美最讨厌来的地方之一。
自从半年前她亲哥在那里开了一家传媒公司,这小子就越来越自以为是,每回来这里看到他都是鼻孔朝天。
幸好陆百川走了之后,这家公司的财务总监也算上道,每个月的费用从来不克扣,陆十美几个月都没有来这家公司。
可是昨天突然收到财务总监发给自己的短信,要跟自己解除合同,从这个月开始停发工资。
今天一大早,陆十美就踩着高跟鞋,气乎乎的来到66楼。
一进公司,陆十美就往总经理公司办公室走去。
她看到陆千炼并没有在电脑前,而是端坐在窗边,双腿盘坐在椅子上,整个身体沐浴在阳光之中。
轻柔的光线照耀在陆千炼的身上,像是浑身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晕,整个人宛若神佛。
陆十美不由一愣,脚步停滞,连心口都莫名紧一下。
她早知道陆千炼会特异功能,而且上回要不是因为陆千炼,她早就被施密斯那个变态放血,所以陆十美看到陆千炼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一方面,她的亲妈和亲哥哥都十分厌恶眼前这个男人,他是未来陆家继承权最有力的竞争者,亲妈和亲哥都恨不得把这个人推向地狱。
陆十美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那些事,但当初讨论把陆千炼送进精神病院,她可是双手赞成的。
另一方面,和陆千炼有过一些接触之后,陆十美又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恶劣,而且还是一个她招惹不起的人。
可陆千炼扣了她的生活费,陆十美绝对不能忍。
从小到大,当明星就是她的梦想,虽然这些她整容,学表演都没有实现梦想,但她不会轻易放弃。
大学毕业后,陆十美一直想在娱乐圈发展,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除了接一些不赚钱的广告,外加在一些小剧目里跑龙套,陆十美再也没有其他的收入。
为了追寻她的梦想,她甚至还倒贴了不少钱进去。
父母对于陆十美追梦这件事情,一直持反对意见。
很早就断了她的供己,是陆十美偷偷拿出自己以前得到的礼物包和衣服之类的变卖,才能坚持到现在。
陆百川成立传媒公司之后,陆十美以为自己的机会总算来了,没想到亲哥情愿招揽其他的艺人,也不愿意包装自己。
好说歹说才讨到生活费,代价是以后必须站在陆百川一边。
陆十美看着陆千炼,气愤的说:“你为什么要跟我解约?这又不是你的公司你的钱?”
陈千炼微微睁开眼,眼中闪过精光,让陆十美不由一顿。
这个男人虽然年轻,眼中闪烁着的眼神却带着王霸之气。
陆千炼站起身来,从抽屉里面拿出一份文件,往陆十美的面前一丢。
“你爸没有告诉你,现在这里是我的公司,你哥哥已经不是这里的总经理了,所以以前签的合同全都不算。你每个月没有拍摄任务,一个月还拿十几万的生活费,公司承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