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章:上条当麻的条件,幻想杀手(2 / 2)次元当铺:开局琦玉典当限制器首页

卧槽!!

他不过是一位平凡无奇的普通人,为什么他要陷入这种灾难!

不要不要不要,他够不幸的了,他可不行被卷入这些事情,然后让自己的性命不保咧!

“老板,这些我都不要了,我只想要变成普通人就好!”

“当、当然了,如果要是能够将它们换来一个比较厉害一点的能力什么的,我会非常感谢你的!”

呵呵,这就是普通人的小聪明。

条当麻也不是傻子。

他虽然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厉害,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幸的事情,但如果就这样成为普通人的话,那他一直以来遭受到的不幸岂不是白白受苦了吗?

再怎么样也得……换一点什么好东西吧?

能力也好,钱也好,什么东西都可以,做人不能老想着白嫖嘛~~~

做生意嘛,讲究利益交换不是吗?

“呵呵,有点小贪心呢,不过我可以满足你!”

“超能力方面,你喜欢哪一种?比如控制火焰的能力?还是雷电的能力这些?”

萧晨并没有对条当麻的额外条件感到意外,是个正常人都会想着捞回一点,赚点本钱。

再加他现在就读的是学园都市,是培养超能力的地方,那么他自然也想要有一个超能力,然后回去之后成为被培养对象之类的呢。

当然如果自己说的死一点,如果他实在是想要摆脱幻想杀手,体内的魔神,他还是会以变成普通人的代价进行交易的。

不排除也有可能交易失败,条当麻觉得自己太亏直接放弃交易,又或者想要拿捏一下萧晨之类的。

毕竟萧晨会提出来,肯定也是窥视他体内的这份能力与魔神呢!

“超能力……我想要火焰类型的超能力!”

条当麻想了想,论破坏力与观感,火焰的能力明显很出色。

雷方面的超能力也不是不行,但据说学园都市有了一位Lv.5的雷系超能力了,那么他即使有雷系超能力也不会受到重视。

有时候还会被当做对比,这就很麻烦,如果超得过她还好说,超不过呢?万年老二?

那么,他还不如有学园都市少有的火焰能力,反正威力都不差不是吗?而且火焰的用途可比雷电多了去了(自认为)!炫多了!伤害范围也很广!

什么火球术啦,大喷火、甚至火龙之类等等,它不香吗!?

“好,开始签合同吧!”

“记住,一旦典当后,就无法赎回。”

很快,条当麻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按下了手印!

从这一刻起,即使他反悔也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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