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忽然注意到,戚小小的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某处,顺着目光看去,是一处卖金银首饰的店铺。
“你想买个发簪。”
“啊?不是,才没有呢。”戚小小收回目光。
秦霄脑海里回忆起她的众生相,旋即说道:“走,给你买。”
“别,很贵的……”
奈何秦霄直接拉着她的手,来到店铺里,指着一个簪子便说道:“这多少银子,买了。”
戚小小用小指头挠着秦霄掌心,碎碎念道:
“别买了,我知道秦霄哥哥对我没多大意思,娘说男孩子给女孩子买首饰,就相当于定情信物,而且,我已经有了个手镯了……”
店里的掌柜是个中年少妇,见状眼睛一亮,说道:
“公子可真有眼光,这可是纯金实心的,工艺巧妙,是不可多得的上好金簪,咱这店里也就此一件。
这簪子摆放了十几年都无人识得,如今公子慧眼识珠,怕是与它有缘呐!”
少妇目光停留在戚小小身上片刻,接着道:
“你家娘子倾国倾城,容貌可谓是凡人中的绝顶,若是能加以此金簪点缀,必定突破到更高的层次,美若天仙啊!”
不愧是做销售的,巧舌如簧……秦霄问道:“行了,多少银子?”
“原价是五百两银子,但看你家娘子生得实在是漂亮,我便做个主,三百六十六两吧,也好听些。”少妇微笑道。
“三百六十六两银子。”戚小小脸色苍白,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道:“太贵了,能不能别买……”
她知道虽然春风医馆医术京城第一,但每个月的俸禄也没差多少,三百多两银子,得不吃不喝好久才能攒得到。
但秦霄却很干脆的付了银子,以他的经济水平来说,买下这簪子不费劲。
只要给人看看病,这点小钱还不是信手拈来?
毕竟都是有三进大宅的人了,格局不能小了,目光也要长远些!
“公子真是豪气,祝两位喜结连理,天长地久共白头!”少妇乐开了花。
秦霄拿着簪子,插在戚小小青丝间。
不得不说,戚小小那乖巧秀气的模样和这簪子简直是绝配,一眼看去,便能成为不少人心中的白月光。
“很好看!”秦霄衷心的称赞道。
……
这段时间里,戚小小愈发黏秦霄了。
知道秦霄不吃早餐,她便会早起床半个时辰,去煮一碗热腾腾的粥送过去。
完了连碗都不用洗,吃干抹净就能去武府练功的。
晚上,还会主动要给秦霄洗衣服,活脱脱的一副小娘子做派。
惹得陈长青一个劲的长吁短叹,甚至都发誓要从此改掉去青楼的坏毛病。
但每天晚上,秦霄都能看见一个身影,悄咪咪的走出医馆,夜不归宿……
这几天里,他一直都是武府和春风医馆两边来回跑。
当然,还是在武府的时间比较多一些。
因为他不擅长体术的原因,一身蛮力得不到完美的发挥,所以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学习各种战斗技巧,实力不断增长。
而所谓的夜巡,就是两个人散步唠嗑,遇上闲散人员,简单盘问一下便可。
巡着巡着,就走进了轻凤楼里。
方靖那副熟络的样子,在外边完全就是两个人,左拥右抱,上下求索时毫不忌讳。
不过愿意向他投怀送抱的女子,基本上都是看他武府武者的身份,要不然就凭那双葫芦眼睛,得吓跑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