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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祸不单行

那个警察拿着绑匪写给安保国威胁钱多多的信,来到会议室。

此时的会议室内,正在开电视电话会议。

正如那个值班的警察说的,正在商量怎么处理钱多多事件。

“局长!”那个警察把信展开,放到局长面前。

局长很不满地看了一眼那个警察,然后看向信。

要知道!这种会议一般人是不能打扰的。

现场开会的,也就局长和另外几位主要负责人。

“什么?他们绑架了钱多多的女友?”

“是的!我们已经确认了,是事实!”

“把会议室的门关上,不许任何人进来。”局长命令道。

“是!”那个警察答应一声,赶紧去关会议室的大门。

现在!正在讨论放不放钱多多的事。

有人说!钱多多是无辜的,应该先把他放了。

有人说!钱多多是公司负责人,这次事件与他有直接关系。所以!不能放!要查!要彻查,一查到底。

有人说!钱多多虽然不在现场(公司门口),可毕竟出了打架事件。那么多人打架,社会影响不好。所以!作为公司负责人,就应该负全部责任。

有人说!这明显是有人陷害钱多多,完全是别人一手导演的。钱多多是无辜的,应该立即放了他,不要着了别人的道:利用警察来控制钱多多。

我们警察局不是用来被人利用的,我们警察局有自己的办案原则。

虽然钱多多也动手打人,那也是别人动手在先,他是正当防卫。

也有人说!既然是别人一手导演的,那我们就不能放钱多多,以免钱多多有生命危险。别人见我们放了钱多多,他们没有达到目的。那么!很可能会来杀害钱多多。

所以!暂时不能放钱多多。

也有人认为:钱多多的还债公司不合法,必须严查。

有人反驳:钱多多替人还债怎么就不合法了?难道?开高利息公司就合法了?搞网络套路贷就合法了?为什么就不能有公益事业存在?

这个社会是需要有人来做公益事业的。我们不仅不能严查,还要支持!

有人反驳:做公益事业可以,但是!钱多多还债公司经营不规范。

有人反驳道:钱多多的还债公司才开始试营业,出现不规范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不能因为一句“不规范”就抹杀了。

这个社会是需要有人来做公益事业的。我们不仅不能抹杀,还要支持!

会议上面,持各种意见的人都有,僵持不下。

总之一句话!上面的人发话了,下面的人就不敢随便作主。

局长退出会议,来到一边把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请求批示。

“这还要请求批示?立马组织营救。”

“可是?对方说我们内部有内鬼。”

“兵不厌诈!你就当有内鬼来处理。”

“……”

得到上级领导的批示,局长也就放心了。

还能怎么办?先把钱多多放了,让钱多多去注销“钱多多还债公司”,看看绑匪那边有什么动静?

现在!你不按照绑匪的要求去做,绑匪就有可能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