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见,一个箭头,巨大的人马组成的黑色箭头,开始飞奔在这长长的黄土缓坡。
哈哈哈哈!
赢丰那始皇帝的尊贵血液,在疯狂的涌动。
他一声狂啸,大吼道:“尔等,忤逆始皇圣旨,过了长城,就别想走了!”
“杀!”
咴律律!
汗血宝马,站了起来,一声大叫,策马狂奔。
一人,一马,一枪,快速往下,正面对敌这冲来的大军。
陕西方言,在后方响起。
“没有战鼓,为公子,歌唱助阵!!”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
“批铁甲兮,挎长刀!”
“踏燕然兮,诛胡儿!”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
“四方胡虏,凡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杀!!!!”
嗡!
两百弩箭从高处发射,画着雄壮的抛物线,从赢丰的头顶越过,然后先他一步,射向这些敢于冲击赢丰的人。
一次两百,一次两百,放了再放,放了再放。
直到箭囊完全空了。
喝啊!
在距离第一个突厥人几十米距离的时候,赢丰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刺地一挑,百黄土块飞射。
几十个突厥人,全身破洞,倒地而亡。
只见,亮银枪,枪挑如龙,左右摇摆。
同时,战马猛冲,宝枪开道,所到之处,枪尖便要一个人喉咙喋血。
很快,赢丰冲到了军阵之中,不断有人包围他,包围他。
李世民惊讶无比,这简直就是惊为天将。
简直就是,人马合一!
人在杀敌,战马也在杀人。
他们的马蹄铁,可是前端锋利如刀的。
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看着赢丰越来越高,脚下全是突厥人的尸体,垫起来的。
哭了,李世民哭了。
他看到了,赢丰手背的伤疤,那是前些的伤疤。
伤疤,重叠着伤疤,早已不知道多少伤了。
他对赢丰的记忆,还在三个月前,他还是秦王殿下的时候。
“好,好,好啊!”
“你若不死,朕,必定给你封妻荫子!”
“朕最喜欢的女儿,归你了!”
“突围!”
两万人马含泪转向,也被赢丰影响了,热血沸腾,战斗力翻倍。
李靖宝剑一出,十几个人没了命。
程咬金斧头一砍,七八个人,没了脑袋。
尉迟恭钢鞭一打,四五个人,脊椎断裂。
秦琼金锏一出,两边开杀!
李君羡长剑翻飞,左右鲜血满天!
就这样,他们成功突围,在后方开始砍杀起了突厥人。
如此大的转变,都是被赢丰‘威武不屈,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所感染的。
无疑,赢丰的人格魅力,真的已经很高了。
当然,比起始皇那足以影响后世千年,超过200的人格魅力,还差得远。
但是,比起李世民,相信,他的更高!
颉利可汗一看,不好,当了。
这个赢丰,是用自己的命,在给李世民争取突围啊!
“赢丰,你是始皇帝的后人。”
“居然,如此忠诚于李世民!”
“你只要投降,杀了李世民,本可汗,也与你共荣!”
四五十米的尸体山,赢丰蹲下身去,擦了擦,差点儿凝固住双眼的血。
同时,为奄奄一息的汗血宝马,闭了眼睛。
“小宝!”
“到了下面,咱哥俩,还杀四方五胡,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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