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是康庆九年的举人,当初因为名次靠后,被派到了岭南任岭南一处的知县,但他在岭南仅仅呆了五年,便被调到了南阳,南阳当时可并没有空缺,而他的第三天,便碰上许昌知府病逝,他这才成了许昌的知府。
先不说他这蹊跷的任职,就他升迁时所破的那桩案件,卷宗上写的是王正在岭南曾破过一个灭门惨案,而这桩案件的凶手,竟是一个读书人。
看案宗所描述,这读书人是有功名在身的,据说是因爱生恨,他爱上了村里一乡绅的女儿,但应读书人家境贫穷,这女子家中长辈不同意两人的婚事,这读书人便趁着这家举行宴会时,趁乱进入了该女子家里,企图对这女子图谋不轨,但被家里仆人发现,最后未得逞,被送入了官府。
因这件事,官府革了这读书人的功名,打了五十大板,又因读书人家里人交了银两,那乡绅最后也松口撤案,这读书人才得以回家,正因如此,所以这读书人便一直嫉恨乡绅一家,买了迷药,下入了这家人饮用水里,等到家里人全都晕倒,他便入府杀了府里乡绅一家人。
等到官府接到报案,捉拿这读书人时,这读书人当场认罪,最后,判斩首。
陈修瑾看完案卷,发现这案卷其一没有交代凶器,其二这读书人从被抓,认罪,再到斩首,仅仅只用了十天的时间。
他看了卷宗,这乡绅家里算上奴仆,总共有三十二人,可这卷宗中,死的却仅仅只是三个小厮,四个丫鬟,然后便是乡绅一家七口人,凶手行凶是黑夜,即使是给水里下了迷药,那他也没有把握所有人都会昏迷过去,那么他是如何潜入府邸,然后杀了当值的小厮丫鬟,还有乡绅一家七口,而且当时府里其他人竟然都没有听到呼喊声,这不是很符合逻辑。
在加上他看尸单时,发现每一张尸单后面都写的是死者体内均有迷药,可笔墨新旧不同,这后面的一句,墨明显要重一些,看着像是隔了几天才又添上去的,最主要的是这=笔迹不同,虽然这一句已经很努力去模仿前面的字体了,但最终还是形似神不像。
至于王正在许昌所处理的其他案件中,仅仅只有几件失踪案,一直被搁置,其他鸡毛蒜皮的案子,看得出他也确实有真的去调查和处理,而且比较公正,这也是因为他在百姓心中比较好的缘故,一般百姓所遇上的大案不会很多,基本都是家长里短,鸡零狗碎的小事,但这王正却都一一处理,给百姓做了一个端正的态度。
陈修瑾靠在太师椅上,伸手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便皱眉,放下了茶杯,这茶显然已经凉了很久,下意识的准备喊陈白,才想起陈白已经被自己派出去寻这府衙的原通判和那两个捕头。
早知道,这次来许昌,就应该多带几个人,这王正来了许昌后,原本在许昌衙门任职的通判和其中两个捕头都当即辞官,如今这衙门里的通判以及负责捕头的三人,都是跟着王正一起从岭南过来的旧人。
这次王正还有他所带来的通判,捕头全都惨死,死的还都是岭南旧人,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看尸体,除了王正,其他人全都是一刀割喉,只有王正身中五十刀,双腿尽断,然后被斩首,他的头颅到现在他们都未找到,据仵作交代,王正是在还意识的时候,腿骨被打断的,可见凶手对王正应该是极其仇恨的。
思索着,陈修瑾放下手中的卷宗,直觉告诉自己,这岭南的案件很有可能是一个突破口,那读书人最后被判斩首和王正被凶手割了脑袋,肯定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