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盲率很高很高的朝代,开书店的人是真正的勇士。因为书店一天难得有几个客人,而这些客人里难得有几个买书的——穷酸书生们喜欢在店里把书看完。
文先生就是这样的勇士。
他今年二十八岁,身形消瘦,一张脸干干瘪瘪,就像霜打的茄子。他的书店开在棉花城的兰花大道上,店主是他,伙计也是他,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请布行的那位姑娘帮忙。
这一天他「又」身体不适,就请卖布姑娘帮他看会儿店。
卖布姑娘叫李七娘,比文先生小七八岁,生得一副娇俏可爱的小脸蛋。每次文先生找她帮忙的时候,她总是答应的很爽快,因为她听说这位文先生是个举人——这座城里只有他一个举人。
七娘识字,不然她怎么卖布?可是文先生店里的书她是不爱看的,她每次来这都喜欢翻看手抄本《长恨歌》,这本书就放在书架的最下层,七娘也是偶然间看到文先生捧着它发呆。
文先生的字娟秀素雅,仿佛一个女子所写,七娘一想到自己的字,不免觉得自惭形秽,就拿出纸笔来临摹。把临摹好的字拿回家后再临摹,过了约摸半年工夫,她的字已经跟文先生的字差不离了。
她每次写到这里就不由得落泪: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她爱这首诗,也在不知不觉中爱屋及乌了,只是她不知道。
直到她用这样的字体写了《长恨歌》,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文先生,哪怕他寡言,哪怕他孤僻,哪怕他长得有点吓人,可她的的确确爱慕于他。
这一日,七娘趁文先生不在,羞羞答答的把手抄放到书店桌子上,旁边还有她给文先生做的一身新衣。她心想:那呆子这回总能看得出我的心意了吧?
文先生看到这两样东西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对面的布行,七娘看到他猛然间回头,吓得赶紧回避他的目光,脸上火辣辣的烫:他发现了!这个呆子看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