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求支持!票票!收藏!走起来!)
斯普林提议养斗牛,何夕脑中立马浮现出一张褶子脸,还有不停下流的口水。
反正他是理解不了这种犬的美感在哪,为毛有那么多人喜欢。
当然,他倒也不是非得养漂亮的狗。
事实证明,漂亮的狗都傻,比如阿拉斯加,比如萨摩耶,比如哈士奇。
额。。。好像混入了一个什么脏东西。
最后那个没有,那玩意是又丑又傻,天生一张犯‘二’的脸。
何夕想要的是那种一看就很爷们的狗。
有威慑力,聪明,既能带给他养宠物的满足感,又能起到一定的功能性。
好吧,他承认自己的要求有点多,就像相亲市场上,某些不要脸的人类一样。
但他养宠物是要养一辈子的,当然要好好挑挑摘摘。
斗牛?一看就不聪明的亚子,让它看家护院,恐怕一根火腿肠就能被拐跑。
于是他摇摇头:“斗牛就算了,还有别的推荐吗?”
斯普林问道:“能说说具体的要求吗?”
“其实没什么要求,体型大一点最好,聪明,要具备一定的攻击力。
对了,最好对主人有依赖性。”
实锤了,这绝对是讽刺。
女人:
要求不高,有车有房有存款;身高180,体重不过140;
大学本科,有上进心,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不去洗浴中心;
会做点饭更好,周末能帮着做家务;
对父母孝顺,不打骂老婆;
尤其重要的一点,不能拿正眼看老婆以外的女人。
要求高吗?单独拿出哪一条,确实不高。
可捏合到一块,就不是高不高的问题了,是特么有没有的问题。
相比起来,还是养狗简单,至少血统纯一点的犬,应该能满足大部分要求。
“要不就金毛?”
何夕犹豫着说道:“金毛?当个备选吧,主要是太普通了,有没有特殊一点的?”
斯普林现在很想当一个白人,至少可以黑一下脸表示内心的无语。
哪像现在,他黑不黑脸都一个效果。
杰克不知道什么时候骑着马走过来,还听到了他们讲话。
开口道:“纽芬兰怎么样?”
斯普林一拍脑门:“我怎么把它给忘了,boss,纽芬兰绝对可以满足你的所有要求。”
杰克点头:“体型绝对够大,成年纽芬兰,站起来差不多有一人高。
而且性情温顺,对主人有极强的依赖性,最关键的是够聪明。
纽芬兰曾经是渔民们不可或缺的帮手。
拖渔网,拉车,驮运,只要学会的技能,一辈子不会忘。
能爬山,能下海,可以说是一种全能犬种,纽芬兰人必不可少的伙伴。”
何夕听得心头火热,好像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赚钱能睡觉的绝世美女。
“OK,就纽芬兰,所以,斯普林,你的任务来了,帮我弄一只纽芬兰。
记住,我要纯血的,2-3个月大的。”
狗就得从小养,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不容易认主。
斯普林苦笑道:“好吧,我努力试试,在加州想弄到纽芬兰可不容易。”
何夕只管动嘴,跑腿的活不归他管。
要不是丹尼尔有事要忙,这个活儿肯定归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