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人生如初见(1 / 2)冰山大师姐被我暖化了(gl)首页

整整一个月,周扬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个家里虽然是刘姑姑操持着,但是大家都知道其实还是周扬当家。

作为一家之主,周扬自然是一觉睡到自然醒,伸了个懒腰,王花花就端来了洗脸水、漱口水,这些都是周扬要求的,王花花是穷苦人家出身,又没正儿八经当过丫鬟,哪里懂得伺候人,周扬不过是资产阶级分子的享乐主义作风开始泛滥,想要腐败一下,于是就规定由王花花作为自己的贴身丫鬟,伺候自己吃喝拉撒。

王花花将洗脸水放在桌上,就去旁边衣柜里帮周扬挑了一身月白色的衣衫。

自从有了银子、又买了房子后,周扬越来越奢侈,大手大脚地给每个人都置办了两身新衣裳,自己更是腐败,一口气定做了六身衣衫。大部分都是曾经最爱的颜色,比如天青色、雪白色、月白色、蓝色。

穿上这身月白色的衣衫,足蹬千层底崭新布鞋,头上是王花花帮忙梳好的发髻,周扬对着镜子看了看,有点遗憾,“脸色还是有点差呀,这胳膊细的,个子太矮啦,好多好看的衣裳都穿不了,不行,我得去买点牛奶、羊奶喝喝。”

王花花看着自家小主子在铜镜前臭美,已经见怪不怪,闻言有些疑惑地道:“帮主,牛奶、羊奶都腥臭呢,可难闻呢,你真要喝呀?”

“嗯,要喝,喝了能长高。”

“周扬,快出来吃饭啦!”刘姑姑早就做好了早餐,在等着两人出去。

周扬应了一声,洗了把脸,输了漱口,自己用手指在牙齿上摩挲了两圈,有些心塞地想:“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没有牙刷和牙膏呀,什么柳树枝嘛,根本就不好用。看来也得想办法做个牙刷啦,对了,牛毛比较粗糙,应该可以试试!”

等到他收拾完出去,刘姑姑已经摆了一桌子早点,什么馒头、包子、稀粥、咸菜、蒸鸡蛋。

这都是周扬规定的早餐,比之后世也不差了,营养丰富,最适合长身体的小朋友吃。

这个时候,还没有吃饭的只有周扬和王花花,两个人饭量都大,也不分什么主仆,坐下来就猛吃。

吃完早饭,周扬问刘姑姑:“刘姑姑,你知道谁家有奶牛或者母羊吗?我想买点牛奶或者羊奶,最好每天新鲜的送过来。”

“那个东西腥腥的,怪难闻的,你要来做什么?”

“刘姑姑,帮主要喝这个呢,说是喝了长个子,嘿嘿。“王花花插嘴。

李大娘正在清扫院子,听见女儿插嘴,瞪了她一眼,她来了一个月,已经知道家里是周扬做主。

周扬不在意这些主仆尊卑,笑了笑,点点头:“是呀,我想喝呢,我个子长得太慢了,我要喝牛奶,羊奶也可以。刘姑姑你帮我打听打听,谁家有的话,每天清早送来。”

“嗯,你是太瘦弱了,需要补补,那东西你要是喝得惯,确实管用,我今天就去给你打听打听。”

“好呢!”

周扬交代完毕,就带着王花花出门了,两个人穿街过巷,一直走到赵公子的宅院,这家伙此时也刚刚吃罢早饭,正在厅里喝茶,见到周扬过来,开口笑道:“今儿个来得倒挺准时嘛,没睡懒觉啦?”

“嘿嘿,我人小,还要长身体嘛,多睡睡有好处。”

王花花跟着一起走进来,朝着赵伯庸行了个礼,就老老实实地站在周扬旁边,竹生看到她来了,顿时挤眉弄眼,想要找王花花说话,不过奇怪的是,性子温顺的王花花从来不搭理他。周扬也觉得格外好玩,时不时就逗弄两个人。

这时坐下来,见到竹生挤眉弄眼,王花花视若无睹,不由地嘻嘻直笑:“嘿嘿,竹生,你以前欺负我,现在我的丫鬟帮我找回场子,哼哼!”

竹生朝周扬翻了个白眼,正要张口说话,却看见王花花狠狠地瞪了自己一眼,顿时老老实实地不敢再作怪。

周扬逗弄完两个人,继续说道:“对了,赵伯雍,今天你带我去哪里玩,我可说好了哈,我上次那首诗,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你这几天带我去的几个去处都不好玩,不值当!”

两人此时已经混熟,周扬也终于知道了这家伙名字叫做赵伯雍,乃是东京官宦人家的庶子,此次科举不第,在家里受到排挤,有被安排从商的可能,这家伙心情自然不好,一气之下,就跑到扬州城来了。

上次买了房子后,周扬便将纳兰容若那首《木兰词》背给了赵伯雍,好家伙!赵伯雍顿时将这首诗惊为举世絶作,抱着那诗痴痴吟了一天一夜,然后就开始哄着周扬各种背诗,誓要将周扬当初烧掉的那本诗集给找回来不可。

周扬当然不肯,赵伯雍便下了血本,不仅将行程延缓三个月,又赠送了周扬一千两银子,然后还赌咒发誓要带周扬玩遍扬州、吃遍扬州。

周扬虽然苦恼要搜肠刮肚想古诗,但是也挺想尝试一下“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感觉,于是就答应了。

这不,三天前周扬给背了首陆游的《临安春雨初霁》,当然,给改成了《东京春雨初霁》,赵伯庸听闻之后,感觉这首诗非常符合自己此时此刻的心境,顿时爱不释手,周扬也因此好吃好喝好玩地过了几天。

此时赵伯庸听闻周扬这么说,有些不乐意了:“哎,我说你小子,真是人小鬼大,本公子此前带你去的地方,可是扬州城鼎鼎有名的太白楼、状元楼、醉仙居,你居然还嫌弃,那你给我说说,你想去哪里?”

“嘿嘿,我之前当乞丐时,听好多老乞丐说扬州城的西街上最好玩呢,好像有什么红袖招、醉花楼、百香楼,你带我去见识见识!”

“啊呀!你个不学好的兔崽子,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你就想去,大爷我都没去过呢。”

“你骗人,你不是说扬州城你从小就逛个遍了吗?”

“嘿! ”赵伯庸气的冷笑了下,自己夸口说下的话也能当真?不过这小王八蛋居然想去青楼,他人那么小,去了啥也干不了,不是浪费?拿着眼睛瞥着周扬:“你真想去,我告诉你,那地方你去了也没用,得等你长大了再去!”

周扬当然知道扬州西街是有名的秦楼楚馆聚集场所,他一个女儿身又是个小屁孩能干什么,只是作为现代人的灵魂作怪,想去见识一下,也不枉穿越千年。

知道那里是可怜女子扎堆的地方,可是自古至今此事皆难以幸免,他又能如何呢?他作为同类,物以类伤,见证一番,不虚此行,日后有机会再施援手吧。

闻言便道:“你别管,你带我去见识见识就行了!”

赵伯庸觉得自己有点牙疼,要是被人知道自己带着一个七岁稚童去逛青楼,不被人嘲笑死才怪,于是坚决不肯带周扬去。

“这样,一首诗,你带我去,换不换?你不会害怕去那里吧?”周扬开始使出激将法。

最终,周扬用一首后世领导人最爱引用的元代王冕的《墨梅》作为交换,赵伯庸妥协,带着周扬去西街上玩。

临走时,周扬塞了一把铜钱给王花花:“花花,我和赵公子出去啦,这给你去买桂花糕吃,你吃完就先回家吧,不用等我。”王花花有点不情愿,不知道周扬为什么不带自己一起去,嘴巴撅的老高。

“好啦,早点回家去陪你娘,别在街上乱逛,小心被人贩子捉去!“

赵伯庸看到周扬人小鬼大地安慰比自己高一头的丫鬟,觉得十分好笑,笑道:“周扬,要不是知道你七岁,我还以为你身体里住着个人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