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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人多力量大,这不是句空话。

四百多人的队伍跟两百人的队伍,工作效率不是双倍那么简单。

六十几头加起来足有两吨重的驼鹿很快就被剥皮拆骨,肉被整整齐齐的切成一条条,有的被架在篝火上烤了,有的被撒上晶盐准备腌制。

毕竟太多了。

虽然入秋了,但是天气依旧有些热,肉放了一晚上很有可能变质,但是剩下的肉又不能浪费,只能用光了所有的晶盐来腌制。

禺氏族的对于晶盐一点也不心疼,只对着烤肉流口水。

墨氏族的人对于烤肉已经吃到发腻了,却对晶盐十分肉疼。

于是双方都无法理解对方。

这就是融合最开始的矛盾,不过好在,双方对于蹦迪都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

得到一身麻衣的禺民一扫之前的郁闷,用蹦迪来表达对王诩的感恩以及自己的忠诚。

尽管文化不一样,但是对于‘蹦迪’审美墨氏和禺氏似乎有着共同的认知,在禺民的带领下,很多人都加入了蹦迪的队伍中。

篝火下的欢声笑语,俨然一副安乐画面。

王诩抿着果酒,看着对面的王离吃河蟹。

这家伙的公子病是不准备改了,在这种环境还不忘让墨狼来的时候给他带点河蟹吃。

“今天晚上可能会下雨。”王诩抬头看着没有一颗星星的夜色,沉声道。

“是啊,怎么了?”王离皱眉问道。

“雨夜很危险啊。”王诩眯起眼。

“你不是带着帐篷嘛?”王离疑惑道。

“你觉得这片有没有狼群?”王诩问道。

“应该没有吧,你看这边的鹿群各个膘肥体壮的,远处那个大湿地的野马更是凶悍到能单杀豹子。”王离笑着说道,说着说着,表情突然凝固了起来“你是说我们已经被狼群盯上了?”

王诩摇摇头“不确定,我总觉得这么大的血腥味连只貂熊和豹子都没引来,很奇怪。”

王离目光如同鹰隼般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又看了看安静吃草的马群和狍子群“附近应该没有猛兽,可能是多虑了。”

“你之前不是问我,用驼鹿群跟你说什么道理嘛?”王诩说道。

王离舔了舔手指,放下螃蟹。

“鹿群虽然是一个集体,但是却冷漠自大,加上长期的安逸生活让它们以为付出一两只同伴,就能换到长时间的和平,但是它们不知道遇见贪婪的敌人,会将丧失警惕性和战斗能力的它们屠杀殆尽。”王诩轻声说道“这是驼鹿的生存之道。”

“那狼呢?”王离眯起眼。

“狼群从不单打独斗,群起而攻之,与猎豹般藏匿,如猛虎般突袭,又擅长奔袭缠杀,最重要的是,它们会伺机而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王诩说完抿了口果酒“狼行千里吃肉,是只狼会尾随猎物,至死方休。”

王离的目光开始有些不安的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如果真的如同王诩所说,那么此时林中应该有一匹甚至几匹野狼在窥探着他们。

这种感觉让王离有些烦躁,叫来侍卫,让他们在森林中点燃几个小型篝火,照亮四周。

第一次吃饱穿暖的禺氏族人们并不了解这片森林中的凶险,依旧使出浑身的力气在蹦迪唱歌,因为生活在海边的他们,并没有经历过太大的危险,最大的危险就是来源于林胡羁縻者的威胁。

本来了解森林凶险残酷的墨氏族人,也因为王诩出现后,渐渐丧失了那份机敏,这让王诩很担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还没有过上值得安乐的日子,就已经丧失了危机意识,这样太不好了。

不过王诩又不能用血的教训来提醒族人,因为那样太过冷血。

凭借个人推理的经验,王诩觉得附近有狼群的几率太高了,但是已经入夜了还没有一声狼嗥,甚至连其他猛兽的动静都没有,太过诡异了,而且刚才有一群惊鸟从林中飞过,一定有什么东西凑过来了,而且数量还不小。

狼这种生物,智力真的很高,而且有着极强的策略性和忍耐性。

空气中的湿度已经明显增高了,估计很快就下雨了。

王诩想到了一个一举多得的办法,招来墨怜“去跳一曲求雨之舞。”

“啊?”墨怜一怔,疑惑道“未到旱时,而且也没有进行仪式。”

“我占了一卦,今夜有凶。”王诩板着脸说道“或许是屠杀所有母驼鹿之过,总之此地有不祥之气,需要一场大雨来清理一下。”

听王诩这么说,墨怜立马认真起来,叫来青娘等人,阻止了篝火前蹦迪的禺氏族人。

被打断了蹦迪的禺民十分不满,正准备呵斥青娘,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部落中最大的领导了,只能讪笑着让开位置。

这是王诩第一次见墨怜跳舞,原本以为是跟墨奎,禺民那种蹦迪模式差不多。

但是没想到,仿佛无声处起惊雷般,惊艳了王诩的世界。

没有华丽的服装,锻银的轻甲披在她瘦弱的身上也没有丝毫的柔媚之气,但是随着她舞动的步伐,却如一汪清泉,潺潺流入王诩眼中,让他在感受到无形的清凉之外,还有一份暗藏的炙热。

慢态不能穷,繁姿曲向终。

低回莲破浪,凌乱雪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