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碧瑶不复活,我弃书(1 / 2)大巨星奶爸首页

“OK!”

足足打印有十几张合同,一式两份。

横店复印店直接打印下来,签好合同,李安准备邮寄出去,地址在魔都。

问题不大,掀不起李安的回忆。

顶多为原身默哀一下。

“搞定!”

如果不是那幼稚女拖他分成,李安还真忘了他还是个兼职作家。

“等等!”

李安看着合同,突然想到自己已经签约了,万一这个作品~

顿时李安联系他的责编,他要把作者归女儿名下,然后自己以监护人的身份进行签约。

虽然复杂了一点,但可行,哪天作家这个身份被发现,又被那幼稚女用合同限制了他的作品就得不偿失了。

用他女儿李欣彤的署名最合适。

“这会才搞定!”

李安把合同邮寄出去,当晚他开始码字,把碧瑶为了保护张小凡身死诛仙剑阵的小说情节上传了上去。

这会就剩下百来个读书了,毫无疑问,这是诛仙最经典最虐心的情节,百来号人就能星火燎原~

“还我碧瑶。”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太燃了,大爱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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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是1:100,1000就是十块,跟网站五五开,作者可以拿到5块。

李安不为所动,依旧稳定每天更新两章。

合同邮寄到,责编帮诛仙上架,首订三百多,跟经典不符。

主要是李安断更了两个多月,读者都被他劝退。

问题不大。

届时把诛仙拍摄出来还愁没有读者?

发布出来主要是想赚的生活费。

没办法,都是让幼稚女逼的。

“爸爸,我想听故事。”

“好嘞。”

李安合上笔记本,码了一天,准备哄女儿睡觉,自己也休息。

剧组那边,李安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码字再说。

天国的阶梯剧本已经全部交给杜飞,李安这个半吊子指导不如杜飞的专业。

所以偷得浮生半日闲,被幼稚女将了一军,李安需要好好想想对策。

诛仙发表到张小凡化身鬼厉,这个时候诛仙小说从新吸引回不少读者。

特别是“玄幻”这个题材在这个世界刚刚萌芽,可以说玄幻让不少读者欲罢不能。

这是更胜武学以上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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