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大爷总是高高的喊着主义,把心里那些算计都算得明明白白,叫人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小孩子和老人吃完就回家了,林峰他们这些年轻人坐在小院里种,寒风人不散大家伙心里的热情。
每逢佳节倍思亲,林峰此时也有些想家了。
加喝了点酒,林峰坐在椅子,嘴里开始哼唱着一首歌。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
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
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那衰老的爹娘。”
这首歌是林峰小时候一直哼唱的,后来长大了,被人改变成了一首流行歌,渐渐的就唱的少了。
但这首歌里面蕴含着林峰对于家乡浓浓的思恋,不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乡。
“你唱的真好听。”
坐在林峰身边的何雨水,在林峰唱完只会给林峰鼓了鼓掌。
前世的林峰嗓音一般般,所以他很少在外人面前唱歌,这一世,也许是因为有了系统的帮助,林峰的身体机能也有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唱歌的水平也是有很大的提升。
“林峰,我越来越发现你是个天才了。”
“什么意思?”
“你会唱歌,会机加工,会哲学,会这个世界美好的东西。”
林峰展现出来的东西,对于每一个人少女来说都是极具杀伤力的。
如果不是何雨水已经有了未婚夫,也许她也会和红星轧钢厂那些年轻小姑娘一样,对林峰喜爱有加的。
“人是需要朝着美好的东西去努力的,否则的话,只会变成行尸走肉。”
林峰淡淡的说了句话,说着看向了傻柱和秦淮茹,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傻柱对秦淮茹十分的贴心,不时还给秦淮茹夹菜,但是秦淮茹却是几乎不回应,那“矜持”的样子,让林峰只想笑。
这就是舔狗的下场,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秦淮茹把傻柱拿捏的死死的。
“峰哥,峰哥,快来,听说等下要放烟花,我们去看吧?”
说话的人是叁大爷家的小儿子闫解放从外面跑进来对着林峰他们喊话道。
这小子自从林峰发家以后,不时就会来找林峰,一口一个峰哥叫着。
人家态度都这么好了,林峰有吃有喝的也会给他一些,所以闫解放对林峰那更是马首是瞻,也会来给林峰解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