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雪莱。
…
为了让片中虚构的静水乐队看上去能更加像一支真正的乐队,卡梅伦想了很多主意,比如说他给这个乐队写了好几首歌。
别惊讶,就是卡梅伦亲手写的。这货不是一般人,片中主角的故事来源于他的真实经历,十几岁的时候就作为一名记者跟着老鹰乐队等全国跑。
当然,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一些合作者,比如说他的前妻,南希·威尔逊,也是本片的配乐,还有彼得·弗兰普顿,摇滚界的大前辈。
而有了歌之后,你还要有一些真正的成员。卡梅伦在这件事上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方法,上课。把这四个演员都抓到洛杉矶来,弗兰普顿亲自给他们上课。
四个小时一天,一周上五天,一共上六周,跟考研冲刺班都快差不多了。
眼下,弗兰普顿正在教吉他手的扮演者比利·克鲁德普弹吉他。如果说瑞恩实在唱的不好还能嘎巴嘴然后配音的话,弹吉他的姿势和手势对不对,一眼可就能看出来。
瑞恩在一旁和乐队里的鼓手约翰·费德维奇闲聊,这个哥们在整部影片中只有一句台词,但是仍然要和他们一起上六周课。
毕竟在一个摇滚乐队里,鼓确实是不可或缺的。
“那个小鬼竟然以为齐柏林飞艇是个人!”约翰吐着槽,“应该把他也抓来和我们一起上课。”
“现在的小孩子不了解这些东西,也很正常。”瑞恩笑着摇了摇头,“那个小鬼虽然没被抓到这儿来,但是被导演留在身边亲自传授来着。”
小鬼说的是片中主角威廉的扮演者派屈克。之前说过,派屈克本来已经被盖文看中,但他的试镜录像不幸遗失。好在卡梅伦已经在别人对他的描述中提起了兴趣,于是又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重新拍一份录像。
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导演亲自上课?”约翰咳了两声,“那我仿佛觉得跟彼得在一起也不差。”
仿佛是听到了约翰在腹诽自己,弗兰普顿放开了比利,“嘿,我可都听着呢。”
约翰一秒变脸,“我是说,跟你在一起学习我感到很有收获!”
瑞恩被这份表演功力惊呆了。
彼得又说,“之所以让你们四个人一起上课,就是为了能让你们更团结,能像一个真正的乐队一样。”
说到这里,他似乎起了谈兴,“你们谁知道摇滚一开始是怎么诞生的?”
这个问题似乎和很久之前,杰瑞在咖啡厅中问自己的问题似曾相识,瑞恩思考着。那时候他的回答是什么来着?想靠着音乐脱离现实?
“叛逆。”比利第一个回答道。
“变酷!”
“泡妞!”约翰说着不着调的话,把所有人都给逗笑了。当然大家都知道他只是在开玩笑。
彼得也不例外。对约翰有些无奈的他公布了答案,“摇滚最开始,就诞生在四五个人之间。他们组成了团队,打算一起做些什么,但很快他们发现意见不统一,又或者做了些蠢事。他们坐在一起生气,然后对失误的焦虑接踵而至…”
“这就是摇滚的初始定义!”
几个人谁也没想到,身为摇滚界的大前辈,弗兰普顿是这么说起摇滚和乐队的。
“我相信你们也都已经看过剧本了。你们这四个人,又或者集中在两个人身上,”说到这里,他的目光锁定了瑞恩和比利,“你们会嫉妒对方的才华,你们会对他们不满,可你们仍然在一起。”
“我们当时一起坐着车出去演出,是因为我们享受彼此的陪伴,同时还可以继续让我们玩音乐,继续燃烧我们的梦想。这些东西组成我作为一个摇滚乐手,作为一个摇滚乐队成员的全部人生,而你们也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