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夜深,竹林风过飒飒,黑乎乎的影子在窗纸上张牙舞爪,若地狱爬上来的长舌鬼。
不知到了哪个时辰,金明微耳膜微动,和阿团相视一眼,同时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凝重和警戒。
来了。
是习武之人的本能,感到屋里多了第三人,杀机丝丝缕缕,寒气逼人。
“找死!”金明微顿时清叱,匕首如一条小蛇,从袖中飞射而出,化为一道银光,向某个方向杀将而去。
砰,好像是扎在柔软物体上的闷响。
“中了!”阿团大叫,连忙抄起灯笼照过去,看到屋里昏黄的角落里,映出一张熟悉的脸。
“哟,我拿夜宵来了!宝塔肉,吃不吃?”那脸上绽放出笑容。
看着宝塔肉上插着的匕首,金明微眉梢一挑:“黄秀秀,或者该换个称呼?”
果然,快绿馆中的某个猜测成真了:黄秀秀,是路行善的奸细。
“秀秀!你居然是陶见贤的奸细!亏得金家还赁你住处,你居然狼子野心,胳膊肘往外拐!”阿团最震惊,气得抄起顺手的东西就往秀秀砸。
金明微连忙拦下她,走到宝塔肉的碟子前,一摸,摸到了碟子底部沾着的匕首。
阿团人被金明微拦着,但恨不得用目光杀死秀秀:“你真的要谋害姑娘?!要不是姑娘提前挡下你,这把匕首现在已经刺入姑娘的胸膛了吧!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秀秀眨巴眨巴眼睛,驴头不对马嘴的回道:“我是看你们晚上没吃,想着你们是不是饿了,才来送夜宵的!宝塔肉吃不吃?都快凉了!”
“还在胡言乱语!你这个刽子手,匕首都搜出来了,还想抵赖?!姑娘您不要拦我,婢子为您出气,为金家清理门户!”阿团怒到不行,挣扎着要去杀秀秀。
秀秀看了看宝塔肉,无奈道:“不吃就不吃嘛!要减肥就减肥嘛!需得生那么大气?好心被当成驴肝肺,我回二房院子了!哼!”
言罢,秀秀挂着满脸委屈,拍拍屁股站起来,端着宝塔肉要走,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就在她手碰到门栓的一刻。
“走?能让你走么?”
金明微一声轻笑,轻功在指尖爆发,将手中某物往前一掷,空气被划破,呜呜作响,一道白色流线咻地刺入了门栓孔隙里。
竟是一枚箭羽,就是箭杆末梢部分的羽毛。
箭羽没有杀伤性,秀秀却在看清箭羽时,浑身一颤,在原地僵住。
金明微感激的向阿团点点头,看来东西蒙对了,这就是她让阿团在黄宅找方子时,趁机去找的东西。
只是弓箭太大,为避免秀秀发现,她只让阿团拔了截箭羽回来,当做证据。
金明微幽幽道:“你是陶见贤的奸细,怎么可能只有三脚猫的功夫?柳山坳十一人被灭口,本就是你图谋,故你不会出手,但那天我和东临去黄宅时,你威胁我和东临,也没讨着甜头,说明一:你的功夫不是进攻,而是远攻。二:你趁手的兵器太大,不适合随身携带,或者比较特殊,一拿出来就容易暴露身份。”
金明微看着秀秀的背影,昏昧的烛火落入她眸底,溅出几点冰冷的暗芒:“这样一推,你真正擅长的路数,可不就是弓箭?箭筒,箭身都得背在背上,而当今之世,习箭的流派和家门又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