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爬起来,灰头土脸,却还是要过把嘴瘾,“小丫头,看来是练家子,不错,哥哥喜欢,不过今日哥哥有事,改日哥哥一定好好地找你玩玩!”
“玩玩”两字,他咬字极重,用一种轻佻的口吻,不知他想到了什么,还笑得很是猥琐。
“好啊,我等着!”姜暮云拍拍双手,一脸不屑。
男人骑车走了。
姜暮云也不傻,像他们这种飞车族,基本是成群结队的,她若还留在这里,一会他叫来了帮手,她可就走不了了。
“该走了。”姜暮云一甩头发,戴上头盔。
孟朝晖二话没说,很配合地上了车,快速系好头盔,双臂伸出,轻轻环住姜暮云的腰。
“你不该招惹那种人。”车飞驰出一段距离,孟朝晖在姜暮云耳边轻声说,显得语气分外温柔。
“他说你是弱鸡也。”姜暮云说。
“他说就让他说,我也不会掉一斤肉。”孟朝晖说,末了又轻叹一声补充道,“再说了,他也没说错,我本来就是啊。”
姜暮云:“……”他这个年纪的男生哪个不是血气方刚、意气风发的,他倒好居然承认自己是弱鸡,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那可不行,你能忍,我可忍不了。虽然我也不喜欢你,但你既然跟着我出来了,我就得罩着你。”姜暮云说。
“……你以为自己是女侠呢。”孟朝晖并不领情,语气竟变得有点冷。
他不由得想起姜暮云小时候,也是这般,不顾劝阻爬上了树,把小鸟安全送到了窝里,可她却下不来了。不仅如此,她的左大腿内侧还被一根尖利的枝杈划破,豆大的血珠子顺着莹白的肌肤淌下,触目惊心。
姜暮云撇撇嘴,回头瞥了孟朝晖一眼,数落他,“我不是女侠,可瞧你这小样,这点出息!不是不愿意抱着吗,都快把我勒死了,小哭包,胆小鬼……”
孟朝晖并没被姜暮云的话激怒,他苍白的脸依旧清冷淡然,一言不发。
车再次停下了时,是在海边。
一轮红日挂在海平面上,将海天交界处的天空和海平面染成动人的绯红色。
“怎么来这里?”孟朝晖问。
“看夕阳。”姜暮云说,回头看了他一眼,“别误会啊,我并不是要带你来看。只是你刚好在我车上。”
“心里没鬼,何必解释。”孟朝晖语气淡淡。
姜暮云:“……”十年没见,除了容貌愈加出众外,也就这嘴皮子有所长进了。
姜暮云伸手进裤兜里,摸出两颗亮晶晶的糖果,又塞回去一颗,剥开糖纸,把糖丢进嘴里。甜蜜蜜的荔枝味,是她最喜欢的水果味道,不由得满足得咂咂嘴。
孟朝晖本不爱吃糖,但拜姜暮云所赐,他离开时连晚餐都没吃,这会儿正饿得心慌意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想吃啊?叫声姐姐就给你。”姜暮云转头看他,笑靥如花。
孟朝晖:“明明是妹妹。”
姜暮云不满地“嘁”了一声,还是从裤袋里摸出了另一颗糖,朝后递给他。
孟朝晖伸手拿了,看着掌心里的糖果,紫粉色的包装纸,亮晶晶的,在夕阳柔和光线的照耀下,煞是好看,让人很想尝尝它的味道。
他剥开糖纸,把糖果丢进嘴里,浓郁香甜的草莓味在嘴里弥漫开来。
太甜了。孟朝晖微微蹙眉,却把糖纸展开,扯得平平整整,再叠好,食指中指夹着糖纸塞进了自己衬衣胸口前的口袋里。
姜暮云没注意他的这一系列动作,她正双臂曲起,双手托着下巴,杵在车头上,远眺着夕阳。
“我以前每次和我妈吵架,我爸都会带我出来散心。有时候到公园骑车,有时候去拳馆练拳,有时候到海边看日落。”姜暮云说,声音低低的,浅浅的,孟朝晖不仔细听都听不清。
这时的她,一点不跋扈也不酷飒,而是很脆弱,身形纤瘦,肩膀单薄。
“你从小就学打拳吗?”孟朝晖含着糖,他的目光没有看向海天交际间的盛景,而是落在女孩单薄纤瘦的背上。
姜暮云忽然回过头,目光与孟朝晖撞在一起,她双眸一弯,嫣然一笑,“你对我感兴趣啊?”
孟朝晖沉稳冷静地挪开目光,看向夕阳,淡淡道:“没有,只是羡慕。”
姜暮云:“羡慕什么?”
“能够做自己想做或者喜欢做的事情。”孟朝晖看向她。
姜暮云转过头,看向夕阳,“不要光羡慕,你若有想做的,喜欢做的事,尽管去做!这是我爸和我说的,现在送给你。”
孟朝晖眼神黯淡,神色落寞,在心里默默地道:你说的对,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过这样的生活。
俩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地坐着,嘴里含着糖,看着夕阳一点点慢慢下沉,直至没入大海,消失在海平面上。
湿湿的海风轻轻地吹着,吹起她的秀发,带来一股馨香,偶有发尖碰到他的脸,麻麻的痒痒的;翻涌的海浪拍打着海岸,哗啦哗啦,悦耳如歌谣;蓝灰色的苍穹上,一颗又一颗星星渐次点亮……
不久之后,每当孟朝晖回想起这时的情形,总觉得不真实,仿佛那是一场美丽却虚幻的梦。
回到叶家,天已漆黑。
孟朝晖先下车去开门,他迈着有些虚浮无力的双腿,先打开了那道被绿植掩盖的铁门,又打开了小木门。
他真的怀疑,姜暮云的真实目的其实只是想让他当个开门童。
吱嘎一声,小木屋的门被推开,孟朝晖白天注意到门旁有灯的开关,便伸手按了下,灯没有亮,可能是坏掉了。
姜暮云骑着车冲了进来,摩托车头的灯射出一束光芒,将小屋照亮,她利落地下车,取下头盔随手摆在了架子上。
孟朝晖走过来,放好自己头盔,并随手扶正红头盔。
屋里有些暗,姜暮云掏出手机,先把小电筒点亮,方才把摩托车熄了火,摩托车大灯也跟着熄灭了,小木屋里更黑了,仅有手机电筒微弱的光芒。
眼见着孟朝晖已先行一步,朝门口走去,姜暮云连忙追上他的步伐。
可她才走两步,不知道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感觉就好像是被“鬼”捉住了脚一般让人无助害怕,控制不住地惊叫一声,整个人重心不稳,朝孟朝晖身上扑去。
孟朝晖恰好在同一时间转过身来,姜暮云扑上去,双手抓在了他的胳膊上。
姜暮云暗想,还好还好,被孟朝晖扶住了。不曾想他就像一碰就倒布娃娃,俩人一起就摔了下去。
姜暮云整个人扑在孟朝晖身上,她感觉到,嘴唇碰到了两瓣柔软的东西,还有点淡淡的血腥味和甜甜的糖果香。她的鼻尖撞到了他山峰般陡直的鼻梁,有点痛。他身上独有的气息,萦绕在鼻尖,有点类似药草香。
她的脑子一片空白,怔愣了好一会,羽扇般的睫毛扑闪两下,才反应过来,她亲了他,她的初吻没了。
“你,你怎么一扑就倒啊!”姜暮云有点气急败坏,手在他胸口拍了一下,一时没注意力度。
孟朝晖闷哼一声,摔得晕乎乎的脑袋一下子被拍醒了,他摸着自己的胸口,好疼,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胸口是不是被她震碎了。
“你怎么不说话?”姜暮云爬起来,到处找手机,却因为听不到任何回应而有点心慌。
孟朝晖很艰难地撑起身子,微喘着气,然后转过身去,呕吐起来。
姜暮云找到了手机,拿起,正好照在他的身上,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小脸立即变成了紫红色,又气又羞愤。
大爷的,几个意思,他这是被自己亲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