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东方不败竟然是玩真的(1 / 2)武侠:开局买下食神居首页

沈秀是个很讨厌麻烦的人,一般也不会赶着去找麻烦。

除非,是和美女有关的麻烦。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沈秀打扮的板板正正,顺便还给自己喷了一点点系统奖励的古龙香水。

于是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朝着东市走了过去。

洛阳还是非常繁华的,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倒是让沈秀有了几分在前世赶集的感觉。

走到一半,沈秀突然看到前面有个小摊正在卖扇子。

稍微想了一下以后,沈秀觉得拿把扇子应该更能显示出自己温文尔雅的气质。

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摊主成功说服了沈秀用二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一柄空白折扇。

随后,又借用摊主的笔墨在折扇题了一首诗。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好词,好字,公子之诗才宛如李白在世,又如......”

在摊主的恭维声种,沈秀心满意足的到了比武招亲的擂台前。

此时擂台已经有一个青年公子正在向着另一个男子行礼。

看样子是快要打起来了。

沈秀先是走到比武擂台的公告前面,看看比赛的规则,因为比武招亲在这个世界还是有些流行的。

所以具体的规则早有官府出具,首先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比武,但是要在比武之前要签订生死状。

在擂台比武,点到为止,如果发生意外那么举办方,不负任何责任,也就是说,东方不败不用负责。

其次,具体的比武方法是想要参加的人只要能够和举办方指定的人选过招超过二十回合那么便可以当作本次擂台的擂主。

接下来如果能够连续战胜二十名参赛者就可以晋级下一轮,如果是中途被打败,那么胜利者继续充当擂主。

打到最后的一个人便可以与举办方进行比武,胜利之后便可以成为举办方的乘龙快婿。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招亲的方法,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不过考虑到举办方是东方不败这种大高手,沈秀觉得估计法律应该是没什么用处了。

读完比赛的规则,沈秀顿时明白东方不败为什么举办这比武招亲了。

没错,这比武招亲根本就不正经,但凡好好的读一遍规则就能够发现的那种不对劲。

简单的说就是在这种规则之下,只有一个人能够对东方不败。

其他的时间都是参加比赛的人在打架,即使是能够打到最后,也绝对不会是东方不败的对手。

至于为什么非要沈秀过来参加,也并不是沈秀想象中的那样子,看自己了。

“这娘们儿是把我当猴儿耍呢啊!”

沈秀两眼微微一眯,心中顿时明白了东方不败的想法。

“既然如此,那本公子还非要赢了这比武招亲!”

这样想着,沈秀一下子跳擂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