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法庭。
“这里是京城市东城区初级人民法院,法官XXX,书记员XXX,法官助理xxx。。。。。。。。。。”
“原告方是否申请回避?”
“不回避!”
“被告方是否申请回避?”
“不回避!”
法官说道:“好的,现在审理的是xxxxxx号民事诉讼案件,请原告方发言陈词。”
原告巴律师:“尊敬的法官先生,被告人何大清自五年席卷家中财务与保定白梅私奔,遗弃儿子何雨柱与未成年的女儿何雨水。。。。。。。。。。。。。。。
何大清违反了《婚姻法》第四章第十三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不得遗弃子女。
违反了《婚姻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因此何大清侵犯了受害人何雨水的权利,这五年来,何雨水没有收到何大清的一分钱一颗粮。极大的伤害了何雨水的身体与精神。
因此受害人何雨水要求何大清支付响应的抚养费和赔偿金,以及要求归还何雨水母亲的遗产并予以响应的赔偿。
鉴于何大清多年一直避而不见,受害人何雨水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原告何雨水状告白梅勾结何大清,乱搞男女关系,还伙同何大清抢劫何雨柱的工资以及何雨柱,何雨水母亲的遗产。。。。。。
再次,受害人请求法官予以公正的判决,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
受害人:何雨水,律师:巴正斌
xxxx年xx月xx日”
法官:“请被告何大清发言陈词。”
何大清:“尊敬的法官先生,对于原告的发言我不认可。我何大清确实于五年前与白梅再次组建家庭。但是我并没有遗弃女儿何雨水。原因有:
第一,我长子何雨柱当时已经是满18周岁成年了并参加工作,我已经把家传的手艺交给了他。我儿子何雨柱已经是成年人了,我把我的女儿托付给他,不能算遗弃。
第二,虽然我与白梅再次组建了家庭,但是我每月仍然给我女儿何雨水寄回来了15元钱和20斤粮票。这已经足够我女儿何雨水生活读书之用。
第三,我妻子樊颖去世之后,我也同样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我尽了抚养子女的义务,而我妻子樊颖的遗产因为治病根本就没有剩下多少,因此这个侵占遗产也不成立。
陈词完毕,亲法官先生明鉴。”
法官:“请被告何大清显示证据。”
何大清把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回款底单都交给了法官,法官又让书记员呈给了何雨水。
何雨水拿起汇款单,一笔笔的看,越看脸越寒。
“法官先生,被告人要求他的哥哥何雨柱也一同前来看被告呈现的证据。”巴律师站起来说道。
法官:“可以。”
于是何雨柱也从看旁听席来到原告席一张张的拿起汇款单看了起来,越看脸色越是阴沉。
等兄妹两人把证据看完,法官才说道:“原告有什么异议的地方吗?”
雨水跟法官谈了一下,律师说道:“原告没有异议,但是原告没有收到这些所谓的抚养资金,请法官明察。”
法官:“被告人何大清,原告没有收到这些抚养资金,请你解释一下。”
何大清:“我是让我们四合院的一大爷易中海帮忙转交的。请求法官让易中海出庭。”
法官:“请易中海出庭。”
易中海从旁听席来到证人席,说道:“是的,何大清是请我转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