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十一章 投稿【11】(2 / 2)娱乐宗师:从被迫上台开始首页

基本每次超新星大赏的时间,都会被定在年初的时候,所选的题材并不固定。

今年正好轮到【妙笔生花】了,而因为冬奥热度太高,所以【妙笔生花】经过内部开会后,决定把超新星大赏推迟一点举行。

只要能够进入到超新星大赏的前五名,就可以得到的出版机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家。

现在刚好是2月28号,已经能够进行投稿了。

而且蓝星的侦探推理由于太过小众,所以并没有单独属于自己的分类。

把《福尔摩斯探案集》强行归于架空幻想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

于是顾羡尘直接在官网里注册了个新号,笔名就叫“冬松”,最后还加了条个人签名:“冬岭秀寒松”。

然后在官网内找到了投稿的邮箱,想了想就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起全给打包发了过去,也不担心被坑。

这倒不是顾羡尘天真,主要是蓝星的文化氛围极其浓厚,而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自然也就极为重视。

其他国家先不说,炎国就有着一个名为‘文艺知识产权监管’的部门,后面简称‘文权’。

无论是音乐、绘画、影视还是文学作品等,都可以直接通过官网向‘文权’主动投稿。

而且这个投稿,并不限定于一部已经完成的作品,只要完成度达到收录标准即可,比如一个歌曲小样等。

投稿会在一个工作日内被审核,通过后就会被记录在案。

后面市面如果出现抄袭的作品,被抄袭作品的产权所有人,只需要在文权官网举报一下。

接下来就不用被抄袭者操心了,文权在确认情况属实之后,就会负责搞好一切,效率极高。

并且也不需要被抄袭者提供任何的费用,文权会在抄袭者的身拿到自己的‘劳务费’,被抄袭者也会获得应有的赔偿。

三天内,法院传票就会直接给到抄袭者手,并且在开庭中直接依法处置抄袭者。

这期间不接受任何辩护,一切以‘文艺知识产权保护法案’作为判定标准,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便是知识产物在文权的记录时间。

而顾羡尘早在完成《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前面几部之后,就已经在文权官网中传并通过审核了。

而如果说是借鉴的话,也必须得等顾羡尘的作品完全发布之后,别人才能够进行跟风写作。

所以他完全不用担心【妙笔生花】会剽窃自己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