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溜子出街,必有人陪!
小时候,他后面跟的是胖女佣。自打美墨战争爆发那段时间开始,陪史蒂夫的人就换成了庄园的叔叔辈护卫。
玉器不与瓦砾争锋。
自诩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史蒂夫,苟是非常狗的!就算身后有自家枪手跟着,他日常溜达的路线,如非必要是不会跑出小镇的范围之外的。
安娜表示非常的省心!
刚刚,
由于脑瓜子里思考着那些酒精文化形成的‘高大上’玩意,史蒂夫脚下不留神,一路直线溜达。走着走着,已经到了小镇外的河道边。
清冽的河水,荡漾开初夏的暑气。
史蒂夫跑到河边,想换换脑子。
两手托腮蹲在河滩上,鹅卵石微微有些硌脚。他放空杂念,低头向水面望去。波光粼粼的河面,出现了一个倒影。
一个字,贼帅!
唇红齿白,高鼻深眼,挺拔的鼻梁往上,是一头金灿灿的发丝。这简直比扎克·科林斯小时候还要帅,都快赶上读者姥爷了!
史蒂夫正沉溺于自己的美色。
扑棱棱一道身影,划过水中天。
史蒂夫转头看过去,只见一只肥鸽子落地。
灰绿色的鸟头毛,火红的胸脯像一团火,褐红色的翅膀羽翼扑棱着,肥鸽子一扭一扭,蹦蹦跳跳的踩到河边一块鹅卵石上,低下头,欢快地喝着清澈的河水。
“洛奇,快看!那里有只什么鸟。”
“那叫旅鸽,史蒂夫。”
“旅鸽?”
Passenger这个有点莫名其妙的词汇,让史蒂夫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然后……史蒂夫不争气的泪水,就从嘴角流了下来。
伸手一指,“洛奇你看!”
“这只旅鸽,戴了绿帽子。”
“它的心情一定非常不好。”
“心情不好就不会好好吃饭,不去觅食它就会饿死。既然这样,那就让我们来帮它一把吧。怎么帮助它,避免它饿死自己呢?”
“不如……”
“我们把它烤了吧?”
可怜的洛奇完全接不住梗。全程都是史蒂夫在自导自演。
但这并不妨碍洛奇从腋下枪袋中抽出一把龙骑兵。就算只能用左手,洛奇一枪轰掉十米开外的鸽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洛奇·真·一把好手
砰!
黑火药的硝烟,从枪口冒起。
从8吋滑膛枪管中射出的铅弹,玄学般精准命中,一枪爆掉了那颗绿帽鸟头!
史蒂夫开开心心去捡尸。
“嘿!洛奇,你说我们是把它架起来做烧烤呢?还是去弄点花旗参,炖鸽子人参汤?”
“旅鸽肉,可是很美味的哦~”
师太的柰子秃驴摸得,贫道就摸不得?
吃只旅鸽,史蒂夫是完全没有啥狗屁负罪感的。这玩意在1849年,起码还有10亿规模的种群,又不是他史蒂夫给吃灭绝的。
一脚深,一脚浅。
史蒂夫欢快的跑到溪水边,捡起了无头的鸽子。
红配绿赛狗屁。你还别说哦,去掉头顶那撮绿帽,这只鸽子火红色的胸毛和褐红的羽翼,浑然一体。看起来好看多了。然后……
史蒂夫的目光,就被鸽子压在身下的小黑石子吸引了!
黑不溜秋一小块。
原先旅鸽就落脚在这石子上面去喝水的。史蒂夫伸手捡起来一看,哟,被溪水冲刷过的黑石子,呈现一种锃亮的黑。
阳光下,这黑石头在某些角度上,居然黑到熠熠反光。
煤矸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