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灭杀老鞑子(第四更)(2 / 2)明末:开局就灭清首页

在这个时代,铁甲那就是战场的大杀器。

披甲步兵,那是精锐中的精锐!

两军对阵厮杀,披甲的一方,那简直是堪称无敌的存在。

以自己大儿子那强壮的身体,再加披着铁甲,那必定能够在战场获得巨大收获。

到时候,必定能够给自己庄子增添一些农奴。

若是有可能的话,甚至还能有工匠。

这样的话,自己可以建造渔船,将海面利用起来,能够捕捞不少鱼获。

届时,自己庄子必定会蒸蒸日!

想到这,老鞑子达尔哈不禁心中美滋滋的。

这日子,实在是太美了。

粮食庄稼鱼获都有,那自己庄子在金州卫,可就出名了。

谁提起他达尔哈,不得竖起大拇指,称赞一番?

他达尔哈,在战场是猛虎,下了战场,在经营庄子,那也是一把好手!

正美滋滋的想着,达尔哈鼻子抽了抽,突然脸色大变。

有异味!

不好!

是血腥味!

毕竟是征战数十年的老兵,老鞑子反应极快,放下酒壶,抄起旁边的朴刀,一脸戒备。

“嘭!”

下一刻,大门被踹开。

五个身材壮硕的大汉,鱼贯而入。

见到这五个大汉,老鞑子心中一沉,第一时间便觉得是海峡对面的明军精锐。

因为这种壮汉,寻常地方根本就见不到。

无他,油水充足的精锐,实在是太难养了。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即使是他达尔哈,也过不起天天吃肉的日子。

但很快,达尔哈意识到了不对。

因为这五个大汉,手提着的是木枪,连把铁器都没有!

这根本就与明军精锐不符合!

下一刻,老鞑子眼睛一瞪,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后面慢慢走入,似乎极为吃力的孱弱身影。

“是你?!”

老鞑子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庄子里,毫不起眼的小农奴来李胜来。

毫不起眼,与一眼认出,这并不矛盾。

毕竟家中最为孱弱的牛马,那也认得出不是?

好歹是自己的财物。

汉人农奴,在鞑子眼里,那就是干活的牛马,是他们的财货。

老鞑子依稀记得,眼前的少年父亲,似乎是个东江军的老兵。

不过,如今大清都已经视大明为猎物了。

昔日毛文龙时代,给大清造成无数麻烦,令大清备为头疼的东江军,早就成为过去式,烟消云散了。

别说是东江军遗孤了,就算是东江军老兵,大清农奴之中,还少吗?

只是让老鞑子万万没想到的是,杀门的却是,自己庄子里平日毫不起眼,甚至饿的都快走不了的小农奴罢了。

“杀了!”

老鞑子震惊,不可思议。

李胜却没有半点与之交谈,叙旧的意思。

当即大手一挥。

五个系统农民,提着木枪而,齐齐突刺。

老鞑子虎威未倒,连连怒吼厮杀,却依旧是没有半点卵用,被五把木枪生生戳成窟窿。

若是换了明军来,或许还有的打,毕竟老鞑子临死反扑,还是挺吓人的。

但是对系统农民来说,老鞑子的怒吼威吓,临死反扑,根本就吓不到他们。

极为淡定的五把木枪突刺而,轻轻松松的戳进老鞑子的身体内。

可以说,整场战斗,没有半点刺激而言,极为平淡。

李胜带着麾下五个系统农民,轻轻松松的将老鞑子达尔哈家中的几个男丁以及七八个狗腿子,给弄死,杀的干干净净。

彻底将渔村占领下来,掌控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