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听到吴浩绅这话的时候刘小丽是真的很开心,没想到还真是她们家的天仙,但在她看到这份合约的时候,就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影视剧签约合同,而是经纪约,近乎是卖身契的超长约。
“十年!这也太夸张了,只是一个女一,我们不可能答应的,天仙先别看了。”
刘小丽直接是放下了手里的合约,直接阻止自己女儿继续看下去,现在已经满20岁了,真要看了,可是能踢开她这妈妈自行签约的。
“首先我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列剧,之所以选天仙也是因为她年纪合适,十年也还好吧,她才刚满20岁不久,十年后也就30岁,正是一个女星最好的时候,那时候开工作室很合适,现在太早了,只会起反效果。
说说不愿意签约的原因,虽然时间长了点,但这是保障合同,很多保障跟福利的,而且越到后面保障就越高,从第六年开始,合约期内的保底收入就是一亿,最后两年更是超过了两亿,难道还能有人比我开出的这份合约更强?”
这时候的人又不知道后面的片酬是有多夸张,当红明星赚钱是有多容易,所以吴浩绅的这个保障合同绝对是很有杀伤力的,这都不答应不套,那他也只能是认了,总不能直接用强吧?
如果只是当明星,吴浩绅的这份保障合同确实不错,十年加一起保底收入就能超过十亿,同样的,违约金也是高的可怕,整整十五亿,绝对的天价卖身契,是不可能会有人掏钱给自己女儿赎身的。
同时这样的合约一签,只要吴浩绅動了歪脑筋,女儿就彻底沦为了他的工具人,配合那就给你钱,让你赚的更多;不配合,直接放你冷板凳让你干脏活累活折磨你,在身体跟精神双重压迫打击你,逼你就范。
这不是刘小丽把人想的太坏,而是小日子国和棒子国那边很多经纪公司都是这样做的,只是没有这份合约福利待遇那么好。
如果真是卖女儿,这合约确实不错,刘小丽绝对能捞一大笔钱,但她毕竟也是当妈的人,又不是真想推自己女儿进火坑。
“只是接戏不行吗?可以签片头约,片酬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签很低。”
“这电影投资接近八个亿,一众天王巨星众星捧月,低价有意义吗?如果这个角色真要拿出去卖,你说我能卖多少钱,这就不是钱的事,我吴浩绅不差钱。
说到底,我是觉得人才难得,之前我就关注过天仙,觉得她条件很好很有潜力,但她的成长环境,以及你还有陈总这样不专业的经纪人,对她反倒是种拖累。
我想刘姐你应该也感觉到了,陈总现在对你们母女已经没什么帮助了,你们要的他给不了,他要的你们也不想给,这样拖下去有意思吗?还不如借此机会直接断个干净。”
刘小丽一脸吃惊的看着吴浩绅,然后是尽全力的掩饰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跟我们家茜茜现在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