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朝阳初升。
夏洛尔一家的别墅。
薇尔希雅早早的便已经睡醒,在换上一件崭新的连衣裙后,兴致冲冲的等待着今天的出海。
柯尔斯则是早已在大厅中等候着,毕竟他只需要睡三个小时,比妹妹起的时间还早。
不过,他们两人虽然都已经准备好了,但作为夏洛尔一家之主的罗纳德还在挑选出行的衣物。
一件黑色的燕尾服被罗纳德放在身前打量,他脸上纠结不已。
这件黑色的燕尾服虽然更能体现贵族气质,但有些紧了。
那件白色燕尾服则是有些太单调了,看起来显老和普通。
究竟该怎么选啊?
“父亲,快一点啊!”
薇尔希雅在大厅中催促道。
“好的,马上。”罗纳德给宝贝女儿应了一声,最终选定了手中这件黑色的燕尾服。
虽然领口窄了一点,但黑色更能体现严肃和认真之意。
紧接着,他看向衣帽架上的七八个精致礼帽,再次陷入选择的困难。
红色的礼帽似乎有些太张扬太显眼了,不太好。
蓝色礼帽虽然休闲,但和身上这件黑色燕尾服有些不搭,不能这么穿,不然会被其他人嘲笑的。
白色礼帽……
“快,一点啊!”薇尔希雅双手撑着小脸,一脸的不耐烦。
柯尔斯对于父亲罗纳德的选择困难症早已经习以为常。
不过,如果在继续这样拖延下去,等下从罗格镇去往海上餐厅的邮轮就要直接开走了。
为了不让妹妹期待的海上餐厅之旅在今天泡汤,柯尔斯开帮父亲进行提议,加强选择。
“那个黑礼帽好。”
罗纳德听了柯尔斯的话,将那个标着一根白色翎毛的黑礼帽拿起,在穿衣镜前开始观察起来。
“儿子,你确定吗?”
柯尔斯双手如大字型的平展在沙发上面,仰头回应:“确定,黑礼帽搭配你的那身燕尾服华而不庸,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的身份尊贵。”
罗纳德听见这番评价,觉得这黑色礼帽确实十分合适,也就干脆的将之选定,直接戴上。
“那手杖呢,是白色标配的好,还是黑色同款,亦或者拿那根镶金沉木手杖,要是选白色的那根,其重量就有些轻了,黑色的也是……”
柯尔斯有些疑惑。
“你为什么还要考虑手杖的轻重?”
罗纳德一脸认真的开口:“在海上难免会遇见危险,如果我们碰见了海贼劫掠,我还能用这手杖作为副手武器反击,不是么!”
柯尔斯一脸无语:“可你连燧发枪都不会使用,就算碰上海贼劫掠,拿手杖反击有什么用?”
罗纳德否定柯尔斯的看法。
“不不不,儿子,你这个思想不正确。如果遭遇到海贼不反抗,对方就会把我们当成待宰的羔羊,我们不能做绵软无力的侥幸者,我们要勇于反抗。”
柯尔斯实在没想到,曾经作为酒厂员工的父亲,现在竟然能够讲出如此一番大道理。
“你最近看什么书了吗?”
罗纳德略微比划了一下手中的镶金手杖,回答道。
“奥,我最近在看一本叫‘屠宰羔羊’的哲学书,这些思想都是我从上面学到的,怎么样?”
柯尔斯不想给予评价。
“话语跑远了,重新回到选择上,我觉得你考虑的十分周到,这跟镶着黄金的手杖最合适。”
……
十分钟后。
别墅的大门被打开。
夏洛尔一家正式出门。
而道路上等待许久的车夫,在接到三人后,立即驱赶马车朝着罗格镇港口而去。
望着马车外移动的场景。
柯尔斯心中微微有些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