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剑客陈丹阳(1 / 2)修仙从不死不灭开始首页

难民朝两边疯狂避开,李尘为了不造成无辜的伤亡,站在那里动都不动,左手抱着熟睡的董鲤,右手提着钢筋枪。

郑三爷之所以弃他而去,是看出他不是武者,身上没有内力的踪迹。

九个贼子在这几个月早就混迹成了亡命之徒,武者他们打不过,但对于李尘这种看着只是凶了一些的普通人,丝毫不惧。

很巧,李尘也是这么想的。

这种级数的小菜鸟,正好适合他练练手。

面对他们,李尘丝毫不会心软。

或许,几个月前,他们只是普通人,各行各业都有,但灾变以后,人性被彻底释放,自私自利和残暴被放大了几十倍。

李尘虽然只是一个准修仙者,但也能感觉到他们一个个很脏,很恶心,整个人沾满了浓郁的血腥味。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洗不干净,很长时间都不消散,就像怨气一样,围绕着他们。

道德和秩序都约束不了他们的时候,还有很多更强大的武者带头作恶,他们早就是恶贯满盈了。

“死!”

一个贼人用的是一杆长枪,枪身是一种山茶树的树干,这种树干晾干烤干以后,柔韧性很强,前面有一个铁枪头,成本极低,但拿来屠杀平民没有任何问题。

这人也不近身,攥住长枪,就是一个直捣黄龙。

如果李尘躲不过,这一下就会被刺穿董鲤和胸口,串杀。

“太慢了。”

李尘以前从来没练过武,也不是体育健将,就连广播体操都做得不太好,身体协调性差。

然而,此刻的长枪在他眼里,速度比耍花枪还慢,他微微侧身,就让过了这一枪,手提的钢筋枪朝前一送,贼人就被透胸而过。

接下来,一枪一个,就将这些亡命之徒送上了西天。

那些难民看到李尘如此威猛,又是自己一方的,不由拍手大叫高手。

李尘杀了这些贼人,示意大家可以把地上的刀枪都分了,好歹也能有点防身之物。

钢筋枪实在是太粗糙了,正好从贼人手里找到了一把唐刀样式的佩刀,连刀鞘都有,正好适合随身佩戴。

这刀工艺相当不错,绝对不是灾变以后才出现的,是一种合金唐刀,那持刀的贼人身份地位也明显高一些,应该是一个小头目,身手也是最好的,虽然依然是一枪送走。

刚才的九次出枪,都是以快打慢,没有什么复杂的花样,简单来说就是躲、刺、抽、抖,这几个基本的动作。

这种奇妙的感觉,有点像以前读书的时候。

班里绝大多数同学,怎么学都不行,学习太难了,但对于李尘来说,上课不是在看小说就是睡觉,成绩却总是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他没有觉得学习多么难,好像看看就会了。

这其实是一种错觉,就像现在,杀人好像也没什么难的,躲一躲,动一动就完成了。

质变引发了量变,努力只是留给普通人的,就连李尘自己,没有赶上第一波的灵气复苏大进化,也是活活被平凡死了一次。

难民们每次都是觉得眼前一花,贼人就被穿了串儿。

李尘也没有什么显摆的意思,不一击致命,那自己和董鲤,或者其他的难民受点伤,死一个两个就恶心人了。

总的来说,除了恐怖的感知能力外,在力量上连自己的几十分之一都没有用到,基本上都是选了个不错的角度和位置,把枪递上去,然后贼人刹不住车,身体无论怎么躲避运动,都会直接撞上。

“大家小心一点,先不要急着乱跑。”

李尘叮嘱了一句,就提刀出了门,外面的打斗声还在持续。

走出库房,就看到院子里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正在单挑郑三爷。

郑三爷手中的狼牙棒使得虎虎生风,就跟大风车一样,来回就那么抡,李尘不懂武功套路,不敢说他的武艺高低,但此人的力量和速度都是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