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收下当小弟(1 / 2)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首页

“谢谢夏臻哥收留我。”夏臻话刚说话,李自强猛地站起来,呯地一声跪在他面前,“我愿意以后跟着干。”

话刚说完,眼泪就决堤而下。

姑姑去世后,他成了流浪儿,没有一天吃过饱饭。

原以为自己这样下去,早晚会饿死在街头,下去陪伴父母。

没想到夏臻给了他一个承诺,这对现阶段的他来说,实在太珍贵了。

“不要这样。”夏臻被他惹得眼圈也红了,伸手把他扶起来,“我愿意这样做,是因为相信你值得我帮助。像你这样优秀的男孩子,早晚有一天能出人头地。”

李自强可以说生不逢时。

如果姑姑晚去世两年,那时候他已经十八岁,不管去哪里上班,或者自己摆摊赚钱,都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除了你,没有人愿意帮我——”李自强抹去眼泪,苦笑着摇摇头。

如果说以前他还有这样的奢望,今天陈宗堂一番话,把他的梦想彻底打碎了。

同一个台门的邻居尚且如此对待自己,他还能要求不相干的人,对自己温柔以待?

“大家都太穷了。”见他痛苦的模样,夏臻只好给他继续灌鸡汤。

确实如此,现在大多数家庭,连养活自家人都困难重重,真的拿不出粮食帮助别人。

特别是李自强这样的情形,不是一顿饭一件衣服可以解决的。

如果在乡下还好,只要肯卖力气,至少还有一口饭吃。

在县城,多少人因为没有工作,在家里吃闲饭?

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又不肯做违法乱纪的事,如果再没有亲人帮助他,早晚得饿死。

等李自强把剩下的玉米吃完,夏臻走进妈妈的房间,从里面找了件父亲穿过的旧棉衣棉裤,递到他手里。

他身上的衣服破烂不说,脏得已经能闻到一股异味,不洗一下,无法再穿了。

这时候的棉衣大多是手工做的,里外两层布,中间填入棉花。

因为拆洗麻烦,大多会在外面穿一件罩衫,就是俗称的两用衫,脏了清洗它就行了。

李自强的棉袄外面没有衣服罩着,只能拆开再清洗,非常麻烦。

见他又要道谢,夏臻拍拍他的肩,让他不用这样。

给他打了水,把自己的毛巾递给他。

如果晚上赵家把钱送过来,他明天会买一些全新的生活用品回来,包括毛巾。

李自强顾不得寒冷,转过身子脱了棉衣棉裤。

里面光秃秃的,什么都没穿。

他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用力擦洗身体。

夏臻在一边望着他瘦骨嶙峋的后背,非常心酸。

前世他除了自制力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心软,加上已经步入中年,最见不得这样的场景。

李自强换了七八次水,又用肥皂洗了头,整个人才恢复清爽。

等穿上干净的棉衣棉裤,原本邋遢的模样已经不见,恢复了少年特有阳光和干净。

就是身材像他一样,同样骨瘦如柴。

“你的身材跟我差不多,看来我们真是难兄难弟。”夏臻伸出胳膊,跟他比了一下,笑着调侃道。

这样说是为了安抚他的情绪,免得他想东想西。

“你是生病才这样。”李自强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我是长期挨饿才瘦的,不一样。”

他哪里敢跟夏臻比?

特别是在他心中,夏臻是他的救命恩人,更不敢和他平起平坐。

“我们只差了两岁,不用这么见外。”他这么知进退,夏臻对他越来越喜欢。“等我妈和姐下班回来,我跟他们说一声,以后我们就当兄弟吧!”

如果他以后能一直保持现在这种态度,这辈子自己肯定会好好提携他。

当然对他来说,也用不了多少精力。

“好。”李自强是求之不得,低声应下来。

见棉裤一直往下掉,不好意思地用手往上提了提。

夏臻见了,去屋里找了根布条,让他当裤带先用一下。

绑好后裤子果然不再掉了,李自强这才恢复了轻松。

听到外面传来铛铛的钟声,现在才下午三点,离妈妈回来还早,夏臻拿了本《故事会》,让他先看着,自己则拿起纸笔,准备继续写文章。

到现在为止,已经寄出两篇故事给《故事会》,一篇散文给省报,两首诗给中国青年报。

接下来到底写什么呢?夏臻突然有些迷茫。

如果写诗的话,应该避不开两位名人:席慕容和汪国真。

在前世,他们真的是一代人的偶像。

夏臻思考了一会,把汪国真的《热爱生命》默写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龄和性格的原因,他总觉得这诗并不能引起自己的共鸣。

倒没有贬低这位诗人的意思,主要是他的诗歌能吸引这个时代的人,却吸引不了前世受网络影响的他而已。

既然这样,还不如再抄几首自己喜欢的民谣歌词,修改后投到《诗刊》。

到底选谁的歌词呢?

犹豫了好一会,最后决定写两首陈鸿宇的,原因很简单,他的歌没有太多情情爱爱,适合自己的年龄,以及这个时代。

像这首《行歌》,写得多好!

成长是一场冒险

迷途的人先上路

年少时处处风景

不想回头

成长是一场游戏

勇敢的人先开始

跌撞再慌张前行

不说回头

……

这种风格,在这个时代应该是最受欢迎的。

又不会太深刻,免得被人怀疑到底是不是自己写的?

还有这首《夏如白鸟飞》,同样写得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