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的日子总是千篇一律,白天认准一个方向走下去,晚上找个土洞过夜。
沿途的风景永无变化,从来都是荒芜苍凉,活着的生物或者就只有那些低矮的植被。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二十天,不知道已经走了多远,慢慢的已经变成了一种机械性的习惯。
本来他对继续走下去充满了信念,反正食物不愁,小狼也从不需要吃喝,相信总会找到人烟,不可能永远都是荒芜,但他终究是错了。
一个人的孤寂是他绝对没想到的,那怕是在太乙观,除了他也就只有太乙道长,但却从不寂寞。
现在陪伴他的虽然有小狼,但无水的生活,让一向爱好整洁的他忍耐已达到极限。
曾经他想过倒出仙酒来清洗一番,但他错了,那神奇的小瓶任他如何去折腾,根本就没法洒出半滴,除非他用口去吮吸。
破烂的道袍他早就扔了,纯白的内衣早已变的黢黑,本来挽起一个道髻的长发早已披散。
仅仅二十天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成了一个肮脏的邋遢人,连他自己都觉得嫌弃,唯有小狼从来是寸步不离,每晚总是会挨着他睡,这是他唯一的慰藉。
或许这里本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地方,二十天,怎么也走上千里了,怎么可能什么改变也没有,这里根本就没有人类,哪怕人类活动过的痕迹也找不到丝毫。
但在他潜意识中,感觉有那么一双眼睛一直在暗中窥探,就像那些食腐的秃鹫在天空看着即将死去的猎物,等着它死亡后饱餐一顿。
这种感觉犹如芒刺在背,又好像在嘲讽着他,放弃吧,有什么好坚持的呢,快死去吧,我们等着开饭呢。
这就像一枚种子,渐渐在叶风心中发芽,或许这里就是一个绝地,还有什么好坚持的呢?
“汪汪汪!”
胡思乱想中,就在叶风生出了想要放弃之意时,小狼突然欢快的叫了起来。
“哈哈哈,河流!”
小狼的叫声拉回了叶风的思绪,顺着正在疯跑的小狼看去,前面竟然是一条大河。
“舒服,真舒服!”
就连衣服也没有来得及脱下的叶风直接跳进河中美美的洗漱了一番,这种惬意是无法想象的,他几乎不想上岸。
“河流!自古人们便有择水而居的习惯,或许顺着水源便能找到人烟了。”
光叉叉躺在河边青草地上的叶风,看着漂洗得干干净净晾晒着的衣衫,自言自语道。
“汪汪汪!”
回应他的自然只有小狼,叫声表明它也认同吧。
“小狼,这些天可是苦了你了,等找到有人的地方,也该让你美美的吃上一顿大餐了!”
叶风想不明白小狼怎么就不需要吃喝了,吞吐空气就可以不饿,这不就是地球人常说的喝风吗,实在难以理解。
“汪汪汪!”
“哈哈,竟敢说我没钱!”
“汪汪汪!”
“哼哼,我可是道长,道法精通着咧,找个有人的地方,做场法事,写些符箓,赚钱不是问题!”
一人一狼,一个自顾说着,一个只会汪汪汪的回应,也不知到底是真能懂对方的意思,还是各说各话。
“差不多该出发了!”
日头早已偏西,晾晒的衣衫也已经干透,叶风穿好了衣衫看了看自己,满意的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