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十七章 血颅哨兵(1 / 2)蛮荒入侵首页

这五个带着颅骨项链的人也不多说话,立刻就拿着石矛分头包抄而来,看配合他们对于和人类的战斗还很熟练。

血染的颅骨,难道这就是比尔斯提及过的血颅氏族?可为什么他们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既然对方摆出一副要杀人灭口的姿态,格里也就不打算跟他们多费唇舌说什么道理了。从暴熊身上拔出猿骨斧后,他就主动迎上走在最前的敌人。

对方看见格里手上的是短兵器,马上就利用长兵器的优势,从中距离就发起了攻击。只要逼得他回防,那么另外四个也是使用长兵器的同伴就有机会从多角度进攻。轮番攻击之下,总有他防不住的时候。这种方法在面对身体防御性能比野兽弱得多的人类时最是好用。即使眼前这人身穿一整套的黑色毛皮衣裤,也断不可能阻止被磨得极其尖锐的枪尖贯穿。

朝着胸膛一枪刺出,这名战士就等着格里回防。

从这一枪的速度和准度来看,的确是要比黑岩部落的普通猎人要强上不少,可在格里看来就和森林狼的扑击速度差不多。在枪尖进入到自己的攻击范围后,他迅速地伸出左手握住对方的枪杆然后往自己这边猛地一拉,下一刻右手便挥斧直接把对方的头给削去,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另外四人在那名战士率先进攻的同时也开始了动作。不过那名倒霉的同伴被秒杀得太快,他们的大脑和身体都没反应过来,还在继续从四个角度刺出了长枪。

那具无头躯体的鲜血刚从脖子上喷涌而出,下一秒就被格里借助枪杆一推,倒向了旁边的战士。推完了这一把后,格里看都没看就转身朝身后的一名战士全力扔出了猿骨斧。斧头在空中高速转圈呼啸而过,如一道流星般直直砍在了对方的额头上。巨大的惯性让这名长枪还没完全刺出的战士连眼珠都蹦了出来,身体更是立刻就向后倒去。

两个动作做完后,最后那名战士的长枪已经来到了眼前。来不及拔出武器的他干脆左手一张,用手背大力地拍在了枪尖的侧面上。在把长枪拍歪之后右手随即拔出胸前的匕首,朝着面前一甩,对方便应声倒地。

此时那名被尸体挡路的战士才刚把碍事的尸体推开,眼前还站着的就只剩下自己和那个本应在与暴熊一战后筋疲力尽,最终被己方虐杀的黑岩战士。当他还没能接受战场上的变化时,沙煲一样大的拳头就已经砸了过来。

当格里好不容易拖着铁皮暴熊的尸体和晕过去的来袭者回到与小弟们集合的地点时,眼前的地上已经有了几十只兔子和山鸡的尸体。此刻的他无比想要一个大袋子,不然这些零零散散的猎物要搬回部落也是麻烦。不过现在也没办法,只好先命令小弟们各口衔一两只随他回去。

黑岩部落还留在部落里的成员们今天算是开了眼界,那个早上被封为勇士后就一直没露面的格里居然带着一大堆东西从森林里回到了部落。活的、死的、连晕的都有。

拖着四五百斤的猎物和一个大活人,身旁还有八只森林狼环绕。这稀罕的景象别说见,连听都没听过。格里的闪亮登场立刻就吸引了大批部落成员来围观,那些本来对格里突然被封为勇士而不解的人此刻都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