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 一曲轰动(2 / 2)布衣公卿首页

小奴儿脸上露出一抹绯红:“公子真是文武双全,写出如此诗句,怕是手上功夫也是极好的。”

“小娘子好眼力,竟能看出我是有修为傍身的。”

“公子仪表堂堂,相貌不凡,螳螂腿,马蜂腰,身段更是一绝,如此身材,若不是长期习武,如何能保持的呢?”

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

这本是外人对锦衣卫的形容,后被人拿来形容男子身形俊俏。

万逸楼双手抱着后脑,在屋内来回踱步:“你眼力不错。”

这是胡扯了。

沈黎也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青楼所有人都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完全是他不知遮掩,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又无半点动静,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老子是习武之人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中这一句是极为出彩的,敢问万公子,是何时所得此诗的呢?”

“呃,也就是端午节吧。”

万逸楼岔开话题道:“良宵苦短,咱们还是快些宽衣,到了牙床上,你我聊聊心里话。”

小奴儿寄身风尘中,察言观色更是一流,万逸楼越是转移话题,她就越是怀疑,这诗,根本就不是他写的。

他说端午节?也就是前两日,莫非是哪位大儒所做,还没来得及宣告世人,便被他剽窃了?

必然如此。

她美眸流转,浅笑嫣然的看向万逸楼:“万公子当真好文采,小女子沉迷此诗无法自拔,不如……”

“你无法自拔,我帮你拔。”

万逸楼越是这么说,越是坚定了小奴儿的猜测。

“不如公子在作一诗,若是还让小女子惊为天人,小女子即刻宽衣解带,服侍公子。”

一听宽衣解带,万逸楼眼睛都直了,可说到作诗,他又如霜打的茄子。

无论如何,气势不能输,他忙答道:“你要知道,这名诗佳句,都是需要天时地利与人和才能做出的,如何转眼间就做出另外一首名诗了?”

“不妨,公子随意写一首便是,说得过去也是可以的。”

万逸楼一听写诗,顿时心里有些发怵,这首《琵琶行》,可是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背诵下来的,至于写诗,他更是一窍不通。

不过沈黎那小子肯定会写,他顿时灵光一闪:“我所作诗,必须在家中书房苦思一晚,呃,你们……我们诗词界有一种人,叫做苦吟派,我便是苦吟派其中一员,不如这样,明日此时,我再来答复你。”

“如此,甚好。”

小奴儿也松了口气,总是将这登徒子送走了,若是明日他还能拿出佳句,我便再考教他一番,确定是他写的,我才能以身相许。

……

……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守在妞妞床前,看着她红肿小脸尚未消肿,心都碎了。

生活总得继续,林晴无精打采的收拾家中和院子,大雨过后,将她的菜圃冲的七零八落。

收拾一阵后,她踩着泥泞走到院子中间的石板路上,在断断续续的石板路间,她一脚踩到一块硬物,拿起来一看,正是昨日沈黎阴干的墨块。

地上,除了土灰色,完全不见墨迹。

而那块墨块,也变成了淡灰色,依旧散发着槐花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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