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山庄,聚集了整个洛城的豪门企业,宴会厅中,十分热闹。
江枫一进入宴会厅,就找了一处全场最佳的位置坐下,默默观察着全场一切。
若水在一旁,低声道:“主人,我去给您拿点吃的。”
江枫轻点了下头,正好服务员路过,他要了一杯红酒,轻轻晃动了起来。
“这个位置不错,我们就在这里吧。”
就在这时,江枫的视线一黑,两道黑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目光平静,翻眼便看到一男一女挡在自己的面前。
不巧的是,那女人竟然是徐珍珍,那男人倒是很陌生,穿着粉色西装,亮丽光鲜,模样英俊,一看就是一位贵族公子哥。
徐珍珍看到江枫时,一眼就认出了他,脸色十分难看,眼神躲闪,默不作声的朝着那男人的身后躲了躲。
“喂,小子,这个位置我看上了。”粉色西装青年英俊的脸上带着一丝桀骜,轻蔑的扫了眼江枫,很拽的敲着桌子。
江枫看到徐珍珍时,目中闪过一抹惊讶,这女人不是高志华的女友吗?
随即他收回目光,面无表情,十分平静的看着那粉色西装青年,轻抿了口红酒,淡淡开口。
“所以呢?”
粉色西装青年名叫李思,家里很有钱,父亲是个商人,这些年一直在赵氏集团旗下经营着一家公司,成效很不错。
李思一向跋扈惯了,平日里都是被人围着转,哪受得了江枫这态度,况且眼前这人穿的太寒酸。
若换成其他贵族豪门的人,李思还真不敢这么嚣张。
他眉头皱着,目中满是愤怒,抬手一巴掌把江枫的酒杯给拍落在了地上。
“装尼玛个巴子,还不赶紧给小爷我起来,听不懂人话?穷鬼,小爷我看上这个位置了。”
李思一脸的狂傲不屑,突然凑到江枫的面前,一字一句的怒吼着。
宴会厅很嘈杂,只有周围的一部分人看到了这一幕,但他们很冷漠,完全不在乎,甚至一些人还很鄙视江枫。
“这人也真是死脑筋,把位置让给他不就完事了吗?”
“这你就不懂了,这年头,不长眼的人多了,特别是这种从山沟里来的穷鬼,混吃混喝也就算了,还明目张胆的占着最好的位置。”
“就是,前些天我在宋家举办的画展活动厅上,也遇见一个,那嚣张劲儿,我看了都想上去给他两巴掌。”
“唉,最近这段时间怎么回事?老是在这种隆重的场合遇见穷鬼,要饭的、捡垃圾的……真是影响心情。”
“那是李家的公子哥吧?啧啧啧,李家公子可是出了名的跋扈,连他老子都管不了,得罪他,怕是要完蛋。”
……
江枫被洒了一身的红酒,不怒反笑,目光很是平静,完全忽视了那个李思,他刚站起身子,要去清洗一下。
李思顿时制止了他,脸上带着狞笑,轻蔑道:“小爷我允许你走了吗?小爷我的鞋被你的红酒弄脏了,你过来给我擦干净。”
“你确定?”江枫淡定的看着李思,轻哼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