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什么,我被网暴了?(2 / 2)开局就较真,誓要对面牢底坐穿首页

看着这些铺天盖地辱骂诽谤自己的贴子,齐衡短暂地愣了一下。

然后第一个就想到了王飞。

接着,他就高兴地一拍大腿。

“特么的,终于有机会让你进去了!”

前脚法院才把判决书登报,后脚喷子就找水军来网暴自己了。

简直双喜临门!

说真的,他老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喷子这么干呢。

赔钱也好,道歉也罢。

对一般人来说固然很解气,但齐衡觉得根本就不够爽!

前面送了两个人进去,他现在一较真儿起来,第一反应,就是想办法把对方送进去。

只是可惜这个喷子勇则勇矣,还是不够莽。

前面他干的事虽然违法,但总说不上是犯罪,更不至于进去穿免费服装。

但是,从齐衡看到这些水军评论和回复的那一刻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说自己有内幕、有剧本、故意陷害他人,这是捏造事实,是诽谤!

根据他从章珊那里了解到的常识——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就可以认定为刑髪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侮辱罪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

虽然单个来看,在这些帖子中,似乎没有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

但要注意,“同一诽谤信息”并不是指单独一个帖子。

如果,某个人把相同的诽谤信息复制多份。

那么每条信息的浏览量或者转发数之和,达到上述标准,也是可以作为入罪的依据的!

对方不是请水军嘛,那就干脆把水军头子找出来。

到时候,无论是水军头子,还是那个喷子,一个都跑不掉。

另外,除了诽谤罪,侵犯个人信息罪这一条对方也跑不了。

能知道他的企鹅号、巍信号还有手机号,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经过人肉了的。

欧了,事实竞合、数罪并罚、罪加一等!

……

咖啡厅里。

齐衡正在和他的老同学聊天。

这人名叫猪小明,是齐衡在大学时候,住在一个宿舍里的死党。

与齐衡毕业后的迷茫不同,作为学霸的猪小明,还没毕业就签了某因特网大厂。

虽然正式入职到现在还没几个月,但他已经凭借自己的实力,混到了信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之一。

齐衡今天和他见面,除了老同学叙旧之外。

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托他帮忙找出那个水军头子。

只要找到了水军头子,就有了关键性证据。

毕竟,诽谤罪作为刑髪里为数不多的五种亲告罪之一。

在报案或者起诉的时候,被害人能提供一些基本证据是最好的。

“小明啊,这事儿就拜托你了!”

猪小明笑着回道:“放心吧,衡哥。实话实说,我也讨厌这种喷子,尤其还是那种违法犯罪的喷子。这个真儿,我帮你较定了!”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