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房车里面有炸弹(1 / 2)阴曹地府一日游首页

“唐少爷到里面坐一坐吧?”李有财很客气的把贵客往原来的校舍,现在的待客厅里让。

“我先去看看我们的人是怎么安排的,然后再过来找你们谈话,还真有点事要跟你们说的。”

“好的好的,唐少爷。那我在这里等你。”

看得出自己带的这帮子人也是习惯跟唐少爷在外生活的,已经把车都有序地停在丧事区域外面的一块平地上。按部就班在那里开始忙活,有的搭灶,有的取水,还有的在忙着把大帐篷撑起来。

这时候的三个翠俨然是成了带队的角色,指挥那一群人有条不紊干着活。

晨晨和另外两个少奶奶已经把房车打开了,正在开启各种必要的设施。

这会功夫,他本想去看看父母的,又觉得还是不去的好,凭空让自己难受不划算,现在的自己只是陌生人,安慰几句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那还是到校舍找李有财问几个问题吧,破落的校舍有一间是原来的教师宿舍,比较小,就用来接待贵客。

他正准备进到里面去,忽然听见耳边好像有鬼飘过的那种冷森森的感觉,不由的心里一紧。

据他了解到的一些知识点来推论,大白天出现鬼那就不太正常了。他担心的是自己的尸体在这里,黑白无常本该在断气的那一刻就会把魂勾走的。根据他下了两次阴间亲眼所见,那两个家伙并不打算到阳间来,好像只是在阴阳界等着的。

那么,等到自己的尸体下葬以后,下面就少了一个灵魂。他们会不会上来强行勾走,或者等以后下去了直接扣留?

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附近真有鬼,那么自己怎么就看不见了呢?想了一会就像明白了,那时候自己在常贵的躯体里是因为糊涂仙给开过眼的。这个唐少爷的躯体可是没有开过的,所以就看不见鬼了。

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以后还怎么再去阴间,看不见鬼了,下去还能干什么?

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可随时都面临危险。即使有鬼过来侵害自己也无力反抗。

那枚戒指现在挂在他的脖子上,是那天洗澡的时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临时相处整儿办法。可是即使自己现在启用戒指的魔力,眼没有开,一旦灵魂跟躯体分离,很瞎子一样,到处乱撞,更加危险。

这可是一连串的大问题,作为唐少爷的那种惬意感瞬间就消失了。难道以后就只好乖乖的呆在那个大院里做花天酒地的豪门少爷了吗?

本来他也是愿意的,因为做唐少爷,只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就行。有足够花的钱,身边美女如云,这样过一辈子也无怨无悔。只是一切在忽然间就变得很虚弱,因为自己并不真的是唐少爷。一旦阴间派鬼来把自己的魂勾走了,那么所有的一切就随时都会失去的。

对了,丧事上肯定要请阴阳的,这事可以找个阴阳先生请教一下。

他想知道怎么才能开眼。

这事需要找李有财。

“李有财,李先生。我想问一下,这场丧事有阴阳先生吗?”

“有的啊,是庞先生从城里派过来的。”

“我可以单独见一见吗?”

“可以的,您就在这里等等,我去叫他过来。”

不多一会就过来一个相貌已经开始变化的男子。

他现在还弄不明白为什么有的阴阳相貌会变得有些狰狞,有的却跟正常人一样。

“您好,唐先生,久闻大名,只是无缘一睹真容。”

“请问你怎么称呼?”

“都叫我老鲍,我姓鲍,叫鲍文。”

“那好我就叫你鲍先生。请问鲍先生,如果这周围有鬼活动,你能觉察到吗?”

“当然可以,我巳经发现附近有一只鬼在出没。只是大白天有鬼出现一般没有人会去招惹,因为这种时侯出来的都是有特殊原因的。”

“如果我想知道这只鬼想干什么,该怎么做?因为我发现它好像是跟我有牵连的。”

“那你只有到一个黑暗的地方等它找你,只不过那样是很有危险的。不过如果唐先生愿意,我可以给你护法。”

常贵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让他跟自己走的太近,毕竟是庞先生的人,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已还是常贵。

“鲍先生,我想知道怎么样才能看见鬼?”

“这个倒是很简单!我可以给你开眼。只不过一般人开眼以后随时都能看见鬼,那样就无法安然了。开一次眼可以持续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恢复。”

“这些倒是无所谓,我不怕鬼的。那你开过眼吗?”

“我们一般是不开眼的,其实每一个阴阳都不愿意跟鬼有冲突,即使必须驱鬼的时候也是先礼后兵。”

“那么给我开眼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需要支付八千八百块筹劳。”

“我可以支付。”

“可以微信转帐的,不过后悔了我可没有办法给你恢复,只能找道行比我高的给你恢复了。”

“那好你就准备开始吧!”常贵说着把手机拿出来。

这一路上他已经通过手机验证把各种支付密码换成新的了,而且已经查到帐面上的余额是一个亿。

有了这么多钱壮胆,他就觉的这富家少爷做的很踏实。但鬼影的出现又让他有些虚弱。

支付完成以后,姓鲍的从随身的包子里拿出一个青铜铸造的物件。

“唐先生请闭上眼睛。”

他就顺从的闭上双眼。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不多一会就听见说,“可以睁开眼睛了!”

“这就好了吗?”

“是啊!你可以找个黑暗的地方去跟鬼交流去了。只要你确认跟你有关,它就会去找你的。”

“那好,我去了!”

“真不需要护法吗?”

“不必了!”